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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证丢失被冒用 招来信用卡"被欠款"14万
警方提醒 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来源: 中国日报-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 2013-03-24    分享到

中国日报2013年3月15日报道

 

[提要]  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经营者应审查持卡人的身份证和签名,如果消费时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不一致,或者相貌与身份证不符,经营者不得让持卡人消费,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管好身份证、汽车行驶证、户口本、医保卡等含有个人重要身份信息的资料,避免被不法人员盗用,给自己带来财产损失。身份证遗失后,被不法分子盗用办理信用卡,由此“被欠款”从而影响信用记录,该怎么办?记者走访沪上多家银行,发现此类情况时有发生。

 

冒名顶替办信用卡

 

读者吴女士称,去年她身份证被盗,被人在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直到几个月后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说她的信用卡在外地消费6000多元,催其还款,她才知道此事。

 

无独有偶。还有读者称因身份证遗失,被人冒用办了5张信用卡,目前欠款已近14万元。

 

应在第一时间报案

 

为此,记者咨询了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相关人士表示,市民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应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发现身份证被不法分子用于办理信用卡,那么要先报案,并且保管好相关回执,再持回执联系相关银行反映情况,由银行对此事做书面记录。银行在收到客户相关材料并排查后,将会把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要求撤销其在央行征信中心的相关记录,并停止对客户催款。

 

商家负有审核义务

 

律师表示,作为商家,对于信用卡盗刷也有审核义务。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经营者应审查持卡人的身份证和签名,如果消费时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不一致,或者相貌与身份证不符,经营者不得让持卡人消费,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管好身份证、汽车行驶证、户口本、医保卡等含有个人重要身份信息的资料,避免被不法人员盗用,给自己带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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