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小林慷银行之慨,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朋友透支。结果,朋友董某恶意透支2.2万元不偿还。近日,他们两人都被判信用卡诈骗罪,幸好透支金额不大,两人均被免予刑事处罚。
董某和小林是朋友,2011年10月,董某向小林借钱,小林手上没多少现金,就把信用卡借给董某,这张信用卡是小林申办的,信用额度两万多元。
拿到小林的信用卡后,董某几个月就透支了2.2万元,而且压根儿就没还钱的意思。董某透支不还,银行就找小林催款。小林只好催董某把透支的钱还上,董某一时半会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觉得银行催的是小林,又不是自己,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见多次催款没动静,银行只好报警。两人这才知道后果很严重,赶紧去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凑钱将透支款还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和小林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且是共同犯罪。鉴于两人在犯罪以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犯罪情节较轻,并能积极退赃,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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