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若辛丨律师的镜子:当权力与伦理在法庭内外交锋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2025-07-02
广东佛山的一场豪门恩怨,一桩股权代持纠纷引发的刑案,竟成为观察当下律师群体的独特窗口。斯伟江律师在《律师吃瓜的合宜姿势》中,点出了法律人参与公共事件讨论时面临的微妙处境。这场庭审之上,辩护方与控诉方各自延请名律,观点激烈碰撞,旁听席记录的笔触也同样立场纷呈。案件俨然演化成一出律界“豪门恩怨”,然而在精彩交锋的表象之下,映照的却是关乎法律人核心价值的深刻审视。
在斯律师的反思中,尤其令人警醒的是对权力无端吹捧的批判。法庭为满足公众关注而扩大旁听席本是职责所系,若有改善,不过是“知错能改”,绝非值得歌功颂德的恩典。权力的逻辑天然自我膨胀,无需法律人再为其充当“肉喇叭”。当法律人主动屈膝献媚,不仅职业尊严沦丧,更将整个行业的监督职能置于险境。尤其本案中,政法委书记为富豪充当“说客”的阴影犹在,权力若失却警惕,便是对程序正义最大的亵渎——律师当如法庭之镜,首要映照的,应是权力运行的每一寸影子是否触及法律红线。
刑讯逼供的拷问,更是有关律师群体不可触碰的道德底线。令人深思的是斯律师提及一位法官当事人,其自身经历刑求后方才幡然醒悟昔日坐在审判席上的偏误。程序正义不是个摆设,而是保护基本人权的盾牌。当律师在为委托人服务时,或因立场迥异而对刑讯逼供采取双重标准——己方受此即为暴行,对方遭遇则为“情有可原”或“表演夸张”——这无疑背离了法律人应有的精神理念。刑讯逼供在任何语境中都挑战人性底线,法律人若对此退让或粉饰,无异于自拆职业根基。
律师职业伦理的复杂性,更体现在其角色的永恒流动性上。今日为原告代理人慷慨陈词,明日便可能成为被告辩护人据理力争。这种身份的频繁转换,要求律师发言务必经得起时间与角色互换的考验。“说话留余地”不仅是处世智慧,更是职业伦理的必然要求——对司法同行避免空洞奉承,批评时更忌人身攻击,而应专注于事实、证据与法理的精准交锋。德肖维茨式的“讼棍”策略,因规则漏洞而被容忍却不被普遍尊重,值得每位法律人深思:规则内的腾挪空间,是否应以内心良知的底线为界?
黄飞鸿在《狮王争霸》结尾掷地有声:“广开民智、智武合一,才是国富民强之道。”佛山这场豪门诉讼耗费巨资延揽名律,表面是对峙,实则也为法治观念的碰撞与传播提供了难得舞台。律师们于此间的言行,便是生动的法治教材。无论输赢,法庭判决并非最终金牌,民心向背才是法治精神的终极裁判场——正如彭宇案判决在民众心中留下的长久涟漪。
在权力阴影与利益纠葛的当代司法场域中,律师每一次发声都如一面镜子,既照他人,也照自身。当律师群体能时刻警醒权力腐蚀、坚守程序正义、谨慎言行并保有职业伦理的连贯尊严,这面镜子便反射出法治最纯粹的光泽。那份光,才是真正照亮人心幽微、守护社会公正的力量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