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亮“杀妻”疑案:从死刑到无罪
《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2月上半月刊 2015-07-29
张新亮与妻子韩淑娟当年的合影
▍来源 《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2月上半月刊
核心提示:中国男人张新亮,疑似美国的“辛普森”。相似之处,妻子被害,先被疑为凶手后被“疑罪从无”;不同之处是,辛普森是全球瞩目的体育明星,张新亮是一个普通的三轮车夫。
张新亮“杀妻”疑案
2005年12月2日,随着张新亮的无罪释放,在2005年度格外引人注目的系列“杀妻”风波“圆满”地画上了句号——轰动一时的佘祥林“杀妻”事件,因“被杀”的妻子活着回家而“翻案”,张新亮的妻子被害,自己含辛茹苦经营的家就是案发现场——她永远不可能活着回来了,“真凶”也没出现,被当作“杀妻凶手”一度被判处死刑、两度被判处无期徒刑,经历了6年多牢狱生活的张新亮却拿到一纸“无罪判决”!
但这个无罪“福音”,身陷囹圄的张新亮和他的一双失去母亲的幼小儿女,整整等了74个月!
“这是典型的迟来的正义!”张新亮的辩护律师、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说。
这是一桩怎样的案件?丈夫被疑杀妻凶手,最终为何获无罪判决?一个“小家”轰然坍塌后,整个家族为何整体“站出来”,拒绝指定律师力邀名律师为亲人辩护?分离多年,一家人命运和情感如何变化?真凶尚未落网,案件还有哪些悬疑未解?
主妇命丧谁手
2006年元旦,罕见的浓雾遮天蔽日,锁住“冀南名城”清河县城。
清河成名,兼因此地是《水浒传》中人物武松的故乡。近千年后的今天,这里有一桩婚姻,有点武松的兄长武大郎那桩姻缘的“味道”。妻子韩淑娟聪明能干,丈夫张新亮老实巴交。与《水浒传》中武大遭谋杀不同,妻子死于非命,丈夫被疑为杀妻凶手。
2000多天时间飞逝后,丈夫从看守所回到家。但“真凶何在”、“妻子死前经历了什么”等疑问仍没有答案。时至今日,这桩沸沸扬扬的“杀妻案”,像极了清河的天气,依然迷雾重重。
三轮车夫的婚姻
香消玉陨前夕,韩淑娟正在给张新亮织毛衣。那件毛衣就要告竣,她却被凶手夺去了生命。她织给丈夫的那件毛衣,永远还差半截袖子。
“她不停地织,不让织还织……”刚刚走出看守所的张新亮说着,红起了眼圈。
没有人相信韩淑娟的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但她至少把丈夫当成了亲人。
在清河,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回忆起韩淑娟,都用了“聪明”、“能干”、“长相好”等字眼。而对张新亮,人们统统用“老实”一词来形容。众人的叙述,勾画出了韩淑娟和张新亮婚姻的概貌。
张新亮的父亲张立保是张家六个儿子中的长子。张新亮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他是父母惟一的儿子。作为长子门下的长孙,他曾备受宠爱。
然而,一场灾难改变了他的命运。
张新亮生于1967年,据他的五叔张立国等人介绍,在他10岁左右,不幸在一个建筑工地遭到电击,“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被截去一段,脑子也受了刺激,就辍学了”。此时,他尚未完成小学学业。
从此,他变得胆子很小,“一根筋”。家里人怜惜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口一个“小亮”地叫着,外边的人则送给他一个“傻亮”的绰号。
成年后,父亲给张新亮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助他走上了“自立”的人生旅程。
卖力地踩着三轮车,他那淌满汗水的人生岁月流转到了“男大当婚”之时。
一天,一个和张家认识的小伙子提到自己舅舅家的女儿。这个女子初中毕业、聪明伶俐,长相也好。小伙子提到的女子,就是韩淑娟。
经小伙子牵线,年仅20虚岁的三轮车夫张新亮把大自己两岁的韩淑娟娶回了家。此时,是1987年年初。当年年底,他们有了女儿张妮(化名)。三年后,又添了儿子。
回忆和韩淑娟一起走过的12年人生路时,张新亮说了在采访过程中最完整的一段话。
张新亮家所在的戈仙庄村位于老县城旁边,随着县城扩张,村庄成了县城的一部分。张新亮家新盖的房子,紧邻街面。大约在上世纪80年代末,韩淑娟开始销售汽车配件。在这个都市化的“村子”,她把一个普通人家打理成“头等户”。
在妻子红火地做生意的时候,张新亮依旧蹬三轮车。
一辆人力三轮,他“蹬了好多年”。1998年,“因为干这行的都换车了”,张新亮跃跃欲试想买电动三轮车。但是,韩淑娟不同意。
为此,夫妻俩干了结婚以来最大一仗。拗不过张新亮,韩淑娟负气带着两个孩子去了辽宁的姐姐家,把孩子也转学到了辽宁。但两个月后,她还是回家了。
“她怕我出交通事故。说你撞了人咋办?还找过我叔叔。”张新亮对那次经历记忆犹新。
张新亮的五叔张立国对她说,“小亮想跟上潮流也是对的”。韩淑娟觉得五叔的话“在理”,就拿出近5000元给丈夫买下一辆名牌三轮摩托。
张新亮把崭新的三轮车开回家后,妻子天天叮嘱他“要注意安全”,并给他限定了晚上到家的时间。“过了一两个月,她看着我蹬三轮车什么事都没有,才放心。”张新亮说。
张新亮毫不讳言妻子比自己强:“她比我能干。她文化高。我这头脑不行。”
这桩不般配的婚姻在韩淑娟内心是个啥滋味,永远成了一个谜。生前,她曾经有过婚外情,也许能说明些什么。
聪明主妇死于非命
“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死了一半,另一半很茂盛。死了的那一半树上,挂着干枯的石榴。” 刘炳禄说。在他眼里,这棵年龄不大的树,“很形象”。
枯死的那一半石榴树,让他联想到了惨遭杀害的女主人韩淑娟。
供职于《新京报》的刘炳禄,是第一位采访此案的记者。他描述的,是2005年4月27日在案发现场亲眼所见的一幕。此时,距案发已逾五年半时间。
惨案发生在1999年10月15日下午。案发现场就是韩淑娟的家。这是一个四合院,高院墙朱红门,气派的房屋。案发第五天,清河警方一把锁锁定了这个院落。
这把锁一上,就直至如今。
2006年1月1日,透过被那把锈迹斑斑的锁把守的门缝,蒲扇般的干枯梧桐树叶赫然入目。分立于院内东西南北四面的房屋情景,东面的房门敞开着,几个大洞穿透门上方的遮阳棚——这间屋子就是案发现场……
因为怕“破坏现场”,自警方上锁后,张家人谁也没敢进入院子。2000年冬天,院内的自来水管被冻裂,足足淌走1000吨水。
1999年10月14日,傍晚,韩淑娟与丈夫到市场买了点东西,路过张新亮姐姐家时,进去坐了一会儿。他们到家时,女儿已入睡。不知为什么,她把女儿叫醒,嘱咐了一番。
在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七点多钟,我爸爸开三轮车拉着我妈妈出去买尿盆,回来后,我妈喊醒我,对我说:让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学习,好好照顾我弟弟。
案发后,张妮对警察说了上面这段话。
这个12岁的小女孩精确地记得当时的许多细节。案发当晚,她向警察描述了自己一整天的见闻——
我和我弟弟在我家北屋最西边的一间(屋)里睡觉,我爸爸妈妈在我们这间东侧的隔壁一间屋里睡。今天早上6点10分的时候,我听着我爸爸起了床,洗洗脸就开着三轮车走了。我6点30分的时候起的床,我起床以后,我弟弟也跟着起来了。我从我妈那屋过去到厨房做饭,只是热了热昨天晚上剩下的白粥。我和我弟弟吃了饭以后,我们两人从北屋正间背了一会儿课文就一块上学去了。走的时候,我妈还在睡觉,我们也没给(跟)她说就走了。
中午12点半,我回了家。过了5分钟,我弟弟也回去了。我们回去时,我妈把饭就做好了,所以立即就吃饭,吃的小米饭、馍馍、包子、炒了一个菜是茴香苗。12点50分的时候,(我们)就都吃饱了,我和我弟弟就写作业,我妈刷碗。刷好碗以后,我妈看了看我弟弟的作业本,说他写得太乱,并说以后叫他好好写,然后她就往里间屋里去了。1点多的时候,我和我弟弟就一块儿上学去了。
我妈自从进了里间屋,到我们走一直未出来,我们也没进去。我想她是睡觉了。我和我弟弟走的时候也没关大门。
下午5点20分,我就放学回了家。见家里大门都开着,我进了院。从院里(我)喊了一声“妈”,没人答应,我就到北屋去了。(到了北屋)我打开电视就看电视,过了三四分钟,我弟弟也回来了,也和我一块看电视。
大约6点半的时候,(我们)正看着中央一台的《西游记》哩,我爸爸就回去了。他问我:“你娘呢?”我说:“不知道。俺一回来就敞着门。”我爸爸就说:“到你四奶奶家找去。”我说:“她家里有狗,俺不敢去。”
我爸爸就说:“打电话去吧!”我就到我妈他们睡觉的那屋里打电话去了。打了两回,见电话上的红灯不亮,电话也没声音,我就说:“可打不通。”我爸爸就看电话,见电话线断了,就说:“你妈怎么把电话线弄断了?是用剪子剪的。”(他)又说:“往你四奶奶家看看去。”他就领着我出来。他在胡同口那里等着,我去敲四奶奶家的门。是我四奶奶开的门。我说:“俺妈在你这里不(在)?”她说“没在”,她关了门。我和我爸爸就回家了。我爸爸就说“到你爷爷那里商量商量再说。”他把大门锁住,用三轮车拉着我和弟弟到我爷爷这边来了。
小女孩还告诉警察,她家“北屋方桌的一个抽屉和我妈睡觉屋里的一个箱子被撬了”。但在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和弟弟已经成了没妈的孩子。
张新亮带着孩子来到自己家一说情况,张立保马上通知了住在自己隔壁的五弟媳、大女儿和女婿、四弟媳等人分头找人。
最终,在张新亮的家里,他的姐夫在打开东屋的门后,赫然发现:韩淑娟倒在自己苦心经营的门市货架旁,已死于非命。所有亲人,“都惊呆了”。
从此,一个幸福家庭坠入不幸的深渊。
张家尘封的日历还停留在案发前一天
谁是真凶迷雾重重
韩淑娟遇害前夕经历了什么?遇害前一天晚上,她为何要把熟睡的女儿叫醒交代一番?谁可能是杀害这个聪明能干的女子的疑凶?这桩凶杀案是情杀、仇杀还是图财害命?
一个个问号,至今仍未打开。由于事过境迁,查明真相的机遇也许已永远错失!
采访中,张新亮的亲属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材料——
韩淑娟:女,36岁,初中文化程度,人才长相很好,因兄妹多家庭条件困难,经人介绍与张新亮结婚。在被害前曾与本县某村做汽车配件的某某有染。二人跑到南方旅游20多天,家长知道后,打算(让他们)离婚。因和父亲(张立保)不在一起住,相距很远,从此韩淑娟就自己做起了汽车配件生意,两个孩子上学,张新亮搞出租,日子过得很好,家庭和睦。张新亮出租的收入全由韩掌管,韩自己搞汽车配件,外出进货,如(河间、任丘)等一切都由她掌管。韩被害时,家中所存货款约值5-10万元。不排除图财害命者所为。
张新亮的一位叔叔告诉记者,案发后,张家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13日晚上,韩淑娟到河间县(临近清河)进货,当天晚上就是在那里住的。14日在家住了一晚上,15日人就被害了。”他说。
张家人告诉警方,韩淑娟曾经有个情人。警察跟着他们去到“那个人”家,“那个人”的老婆说,“那个人”前几天就出门了。“公安的人就回来了,再没有往下查”。
“情杀”的线索至此中断。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不久前“那个人”已死亡。
和“情杀”相比,张家人更倾向于“图财害命”。
“我一直认为是图财害命。那天从家里只发现了3700块钱,女儿和张新亮都知道那是出事头一天卖的货款。”张新亮的叔叔站在屋顶,俯视着张新亮家荒凉的院落说。他还说,事发后,一家人找遍各个角落,查遍了县城的银行没有发现一分钱存单。而那些年正是汽车配件生意红火的时候,他们估算了一下,那些年韩淑娟累计应该有20万元的进项。
“两个孩子对母亲的死,也有点看法。”
吃完妈妈做的最后一顿午饭离开家时,张妮曾接到一个可疑电话看到一个可疑人。
……在12:40-1:00与母亲一起吃午饭。一点以后妈妈午休,期间有人来电话,我去接没人讲话,于是,我叫醒妈妈去接电话。在1:20左右来了一个男人,大高个,在35岁左右,红脸,在1:30,我和弟弟一起去上学,此人仍在家。此人欠我家货款很多,如见到此人,我还认识此人。此人可能是杀害我妈妈的凶手。
为了敦促警方抓到真凶,张妮在2002年3月30日给警方写下上述材料。
在接受采访时,她依旧认为是“这个人”杀死了自己的妈妈。
遗憾的是,警方没有依据孩子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
“凶手”的2238天
1. 1999年10月15日:案发。
2. 2001年3月27日: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新亮提出上诉)。
3. 2001年7月4日: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4. 2002年7月2日:一审(第二次)判处无期徒刑(张新亮再次上诉)。
5. 2002年9月11日:二审法院第二次发回重审。
6. 2003年7月28日:一审法院(第三次)判处无期徒刑(张新亮第三次上诉)。
7. 2005年4月27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
8. 2005年8月8日:二审法院宣判无罪。
9. 2005年12月2日:张新亮被宣布无罪,并被释放。
这一时间段,为期整整2238天。
2006年1月2日,张新亮从看守所“回家”整整一个月。中午时分,记者跟在他的身后,目睹他步履沉重地走向家的方位。到达大门口,他手抚那把在门鼻上挂了2265天的锁,回转身面对记者时,满眼的悲凉令人不忍目睹。
这2265天,他有2238天在看守所;离开看守所这31天,他住在不远处的姐姐家。
丈夫被指为“杀妻凶手”
1999年10月15日傍晚,张立国正在开会。手机响了:“小亮媳妇被人杀了。” 张立国是张新亮的五叔,他和家族其他人一样,得到消息后,“从四面八方赶到现场”。
到现场后,他们当即报了案。
“随后,公安来了。他们开始找证人、证据。家庭成员开始谈话,当天夜里就开始验尸。”因为“不知是什么凶器”,第二天和第三天,邢台的法医和一个退休法医分别来到案发现场。
清河警方的其他调查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三天,询问了张新亮七次”。
18号晚,警方通知张家,“让掩埋尸体”。
19号上午9点来钟,张新亮被警方带走。与此同时,一名警察给他的家门上了锁。
1999年12月8月,即韩淑娟被害第55天,当地的《清河报》刊登了一篇报道,题目是《正义邪恶的较量——我县“10·15”凶杀案侦破纪实》。
当时已经被逮捕的张新亮,就是文中描述的“邪恶”一方。
在“凶残的一幕”这个小标题下,文章写了这样一段内容——
据张新亮供述,10月15日下午,他将三轮车停在三羊街靠近他家胡同口处步行回家,到家后,其妻韩淑娟正在午休,他便直奔北屋从立柜底下抽屉里拿出一把电工刀,藏在身上,然后谎称“外面有人要灯泡”,将韩叫醒,韩穿拖鞋到存放灯具的东屋,张尾随而入,其妻呵斥其出去,张在门外转了一圈,后又谎称“还要两个后尾灯罩”,韩二次进屋,张又尾随,再遭呵斥。张动了杀机,遂用胳膊扼住韩的脖子,韩说:“你要干什么!”穷凶极恶的他迅速用两手掐住她的脖子,将韩活活掐死。然后将尸体头南脚北放在东南角,然后抽出电工刀(文中描述的凶杀过程略)……然后把箱子锁撬开,扔在箱子里,再撬开方桌抽屉吊锁和条几厨子吊扣。为防止跑了以后别人报警,用剪刀将电话线剪断,随后一路向南,开着三轮车又到高杆灯下等出租去了。此时,正是15日下午两时整。
张新亮供述其杀人动机为:妻子长期以来拿他不当人看,歧视他,连孩子也看不起他。两个月前,他就动了杀机。
在形容张新亮的杀人动机时,文章用了“令人惊诧”一词。
警方为何将嫌疑人锁定为张新亮呢?
在勘查现场时,有人听见张新亮自言自语:“箱子里的3700元现金没有了,抽屉里的账单不见了。”但是,“现金及账单,在勘查现场时均被找到”。这一点成了警方归纳出的五大疑点之一。
除此之外,促使警方对张新亮怀疑的还有他的“表现”——
一是结发之妻惨死,而他并无悲戚之象,刑警让他抬尸体和晚上守尸,他均以胆小为由拒绝了;二是陈述其15日出门及回家时间异常准确;三是丢失的钱及账单与事实不符;四是没有及时报案。
后来,随着一把“锁”的出现,张新亮的身份从“受害人丈夫”变为“犯罪嫌疑人”。
警察再次来到张新亮家,让他描述箱子上那把锁的特征。张新亮说:“锁就在箱子下面,我领你们去拿。”
张新亮“低头”去箱子底下“摸”锁时,被一个警察“拽住”了:“你别动!”
虽然张新亮告诉对方,自己在找东西时发现了这把锁,顺脚踢到了箱子底下,但没有人相信他。
《清河报》的文章记载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当天下午,时任清河县公安局局长的李化宁主持召开“案件分析会”。会议根据从现场回来的警察的汇报分析认定:“放锁的人很可能就是撬锁的人,而撬锁的人极有可能就是凶手。”会议确定张新亮为犯罪嫌疑人,当即决定,对张新亮隔离审查。
于是,19日上午,张新亮被警方带走,被带到山东某县一个偏僻的小镇进行审讯。
按文中的描述,19日下午5时,“张新亮的精神防线被全面突破”,“全面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就这样,案件“告破”。
警方被指刑讯逼供
“你能简单讲述一下自己这六年多的经历吗?”记者问。
“没法说。”张新亮答。他低头坐在宾馆房间的方凳上,静默片刻后抬起头来时,眼里蕴满泪水。
“(19日上午)在公安局两个小时当中,张新亮还是没有承认杀他的媳妇。当天上午11点,他被带到了山东省一个镇联防队,下午开始审问。”一旁的张新亮的一位叔叔说。
张新亮从看守所出来后,他的家人把他的经历整理了一份材料。那份材料上,有这样的内容——
主审:何瑞生、侯勇、简慧民。问:“你为什么杀你媳妇?”张新亮说:“没杀。”问:“我们调查了,就是你。”
就在张新亮的二叔、四叔等人给记者念这份材料的时候,张新亮接过话茬,自己开始讲述——
我不承认,他就打了我两个耳光。又问是不是,一直审到晚上。他们去吃饭,没叫我吃。
20号,他们轮流审讯了我一天一夜。用皮鞋踩我。(说着,他脱下袜子,向记者展示脚面上的伤疤。后又把裤腿向上挽至膝盖,露出膝关节附近的疤痕。)
一直到23号,不让睡觉,有时让打个盹,不说就打。
24号上午,他们(警察姓名略去)编了电线鞭子,抽打,打我,背上有伤,腿上有伤。(我)摔倒,起来,又打得我摔倒。
这几天,一共给我喝了两碗水,吃了一个馒头,一碗方便面。
问了无数次,始终不承认。
25号下午,主管刑事侦查的(县公安局)副局长来了(姓名略去)。他一来,就说:我已经查明,你媳妇就是你杀的。我说不是,他两个耳光把我打倒在地上,说“审了你六天了,你为什么不承认?”
“她做买卖正红火呢,我怎会杀她?”我说。
又轮流打。(我)基本昏过去了。
26号晚上11点多,他们用鞭子打,把写好的材料拿来,拉着我的手按的手印。
27号下午两点,(把我)押回清河看守所。
回来又提问,(我)还是不承认(杀人)。
张新亮被批捕后,被带出来参加公捕大会。“他上车下车,是两个武警(战士)架下来再架上去的。一看就是腿受伤了。”他的一位叔叔说。
他的所有亲人,争先恐后指责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涉嫌对张新亮刑讯逼供。他的一位叔叔还提供了个“细节”:“和张新亮同号关押的一个小伙子(从看守所)出来后,专程来到他(张新亮)父亲家,让赶快给张新亮做一条特殊的棉裤送到看守所去。这条棉裤所以特殊,是拉锁能拉到底。说他在里面被打坏了,裤子脱不下来,穿着睡觉很受罪。他二婶和五婶给做的(张新亮的母亲已去世)。”
他们还向记者提供了一组照片。照片中,张新亮脚上、膝关节上的伤疤清晰可见。“这是2000年4月20日,律师在会见张新亮时(在看守所)拍下的照片。”张新亮的四叔张立军说。
他说的律师,是一审时出庭为张新亮辩护的河北知名律师宋振江等人。
在会见张新亮时,律师们记录下张新亮向他们反映的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后,拍摄了这些照片。后来,他们把照片作为证据,向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伤情鉴定。
2000年6月6日,邢台市检察院的“检察鉴定书”下达,结论:“张新亮轻微伤”。用下述文字分析说明“损伤系钝性物体作用所致,损伤时间均在6个月以上”。
“1999年10月19日被关,到鉴定的时候正是6个月以上。时间吻合。”张新亮的叔叔说。
从死刑到无罪
2001年3月27日,邢台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新亮死刑。张立保继续委托律师,代儿子上诉。
死刑判决下达一个多月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张立国和大哥张立保是隔壁邻居。2001年5月的一天,临近9点了,张立国还没听到哥哥一点动静。“我撬开门,发现大哥倒在地上光喘气。送到医院,医生说脑出血面积过大,没法手术了。”当天,59岁的张立保离开人世。
说到过早离世的大哥,张立国叹息连连。“死刑判决下来,他压力太大了。”
据他介绍,张家是个令人羡慕的大家庭。而张立保是村里红白理事会的成员,威望很高。家里出了这样的事,他觉得没脸见人。“你说不是你,可是报纸上登了,人(张新亮)上了公捕大会了,又判了死刑……”说到这里,张立国陷入了长时间沉默。
张立保死亡,离儿媳被害才短短一年半时间。
这一切,张新亮并不知情。张家人约定,对他严密封锁消息。
2001年7月4日,河北省高院对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张新亮的命运在“重新审理”与“发回重审”中跌宕起伏。
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邢台中院两次判处张新亮无期徒刑。
在张新亮第三次上诉后,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此时是2005年4月27日,距案发已历时五年半时间。
这一次,省高院下达了无罪判决。
2005年12月2日,从“小道消息”得知“要放人”,张新亮的四个叔叔、姑父、两个堂弟、妹夫等大批亲人早早等候在清河县公安局看守所大门外。
“一直等到11点20分,邢台的人来了,宣布无罪”,在看守所呆了2238天的张新亮,向门外的众亲人走来。
表情有点“痴”,“脸发黄”的张新亮被众亲人接回了父亲的家。
“我爸呢?”一踏进家门,他的目光就四下搜寻父亲。众人触景生情,哭成一片。当张新亮得知早在三年半之前,父亲就突然离开人世时,一句“怎么不跟我说”还没说完,就悲痛得倒在地上,“打着滚地哭”,多少人去拉都拉不起来。
回忆起这一幕,张立国心里至今都“非常难受”。
“一直哭,碰到谁给谁磕头。那天中午,谁都没吃饭。”张立国心脏不好,终于替大哥把儿子接回家了,他坐在自家客厅一个单人沙发上刚想“缓一缓”,张新亮扑通一声跪在他脚边“哭开了”。“足足哭了40分钟。我打他,他也不起来。”
张新亮80岁的老奶奶也在场,老太太拍打着孙子老泪纵横:“你爸爸冤枉呀!”
第二天,张新亮买了水果给父亲和妻子分别上了坟。在坟地又大哭了两场。
一个星期后,他渐渐平静下来。
想报仇的女儿与网瘾儿子
妈妈死亡、爸爸入狱、爷爷死亡。经历了这一切,两个孩子的头发一个白了一半,一个白了三分之一。
记者抚摩了一下张妮的头,无意间看到惊心一幕:被手指不经意间撩起的头发间,竟然白发斑斑!
这个静默的女孩,刚刚过了18岁生日。
“小子白得比闺女还厉害。”张立国告诉记者。“小子”是张新亮的儿子。
张妮最大的心愿是“为妈妈报仇”。她的弟弟成了“网瘾少年”。
女儿“想给妈妈报仇”
“头两年跟着爷爷,后两年跟着姑姑,再后两年自己独立。”张妮如是概括自己在妈妈被杀害、爸爸被关押的6年里的生活。
家庭变故发生后,鳏居的爷爷成了她和弟弟的靠山。为了不给爷爷增加负担,小姐弟帮爷爷洗衣做饭,祖孙三人相依为命度过近两年时光。
2001年5月的一天,姐弟俩放学回家,突然“没有爷爷了”。
之后,张妮住到姑姑家。在姑姑家寄居两年后,她升入高中。这时,张立国为她争取到了住校名额,她开始“独立生活”。
张妮现在清河一所重点中学读高二,“成绩很好”。用张立国的话说,“考个大学没问题”。
她曾对弟弟说:“咱们这样的家庭,不好好学习,别人会看不起的。”
“你刻苦学习就是这个原因?”记者问。
“不全是。还因为我妈妈想让我上大学。”女孩答。“我妈妈那时老跟我说‘等我闺女长大了,考上大学,找个好婆家’。”
“你怎样想自己的未来呢?”
“想考政法大学,想给妈妈报仇。我妈妈被人杀死了,但杀人凶手绝对不是我爸爸!”女孩给出的回答,令人吃惊不已。
坐在记者面前的张妮,显得很内向。她的双手放在腿上,一只不停地掐着另一只的指甲。
张立国用怜惜的眼神看着张妮说:“小时候很活泼,看她小时候的照片,瞪着小眼精神着呢。出事后,很压抑,变内向了。突然失去两位亲人,惟一的亲人还在监狱里。就算是大人,又怎么承受得了?”
“我已经失去两位亲人了,不想再失去任何一位亲人了。”女孩说。她用“非常难受”来形容失去妈妈的感受,用“盼他出来”,来描述爸爸在看守所时的心情。
当张新亮突然出现在面前时,女儿的感觉和他正好相反。“爸爸变得比以前矮了,比以前小了。”她发现,自己和爸爸“生疏了”。
张妮接受采访时,张新亮默默地坐在一旁。采访结束后,准备返校的张妮起身往外走,他眼望女儿离去的方向,恋恋不舍。
儿子成了“网瘾少年”
他爷爷家的不远处,就是一个游戏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张妮的弟弟“小子”成了那里的常客,渐渐地历练成一个游戏高手。
为此,他失学了。
“把‘小子’给耽误了。”张立国摁灭手中的烟蒂,叹息道。
“小子”小学毕业后,张立国先后找了两所寄宿学校,“一个远的,一个近的”。
“远的”管不了,转到“近的”这里,还是一样,“晚上和一帮小孩爬墙出来,去上网”。“校长说管不了,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打吧,他这么个可怜孩子,下不了手。后来就不上学了。”张立国对记者说。
为了“拴住他”,家人四处为他找工作,“因为太小,干不了”。2005年夏天,家人终于在离家很远的一个洗车场给他找到份擦车的活。
“自己挣的钱,除了吃饭就是上网。”“小子”的堂叔张涛如是描述他的现状。
“他一个人住在爷爷的家里”,“一段白菜、半把挂面”,就是他的“全部粮食”。
谁救了张新亮
如果没有张新亮的亲人们坚持为他伸张正义、如果不是韩淑娟的亲人们善良、如果不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度掀起“疑罪从无”风暴,张新亮会是另一番命运。
四位叔叔:坚持不用指定律师
“家里人都认为,杀人的,绝对不是张新亮。家里一致同意请律师,而且还要请‘高’一点的律师。”在解释“像张新亮这种可能会被判重罪的情况,司法机关会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而家人为什么坚持自己请律师”时,张新亮的四叔如是说。
“家里人”包括张新亮的父亲、叔叔、姑姑、婶子等亲人。
“根据现场(看),张新亮没有这个思路,又是剪电话线又是伪装现场,他做不了这么高难度的事;现场有喷溅血迹,而张新亮穿着那身衣服五六天都没换过,衣服和鞋上一点血迹没有;那天下午他送了两趟货,杀了人还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去送了两趟货,凭我侄子的智商做不到。”
“外面有人杀妻,是有了'小蜜'.张新亮这个样子能有什么?他媳妇聪明能干,怎么会把她杀了呢?”
2006年1月1日,张新亮的几个叔叔七嘴八舌地对记者说。
当初,案件一到邢台市检察院,他们就请了石家庄的宋振江律师。
“一开始,请律师的费用是张新亮的父亲承担的”。张立保突然撒手尘寰,几个弟弟觉得责任落到了自己头上。
后来,案件两次被河北省高院发回重审,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家里人一致表示要去北京,把最好的律师请来”。
张新亮的一个叔叔来到北京。几经周折,他来到司法部某研究机构。
“如果张新亮是杀人犯,我这个当叔叔的去陪绑。”说着,他拿出邢台中院第一次判处死刑和第二次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书:“全世界有这样的判决书吗?就差两个字。”这两份判决书,全家仔细核对过,所有内容都一样,惟有第一份判决上的“死刑”和第二份的“无期徒刑”这几个字不同。
“司法部的人看了这样的判决书也很吃惊”。后来,“司法部的人”帮他找到了顾永忠律师。而后者也是“发现案子判得有问题”,答应出庭辩护。
2005年4月27日,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张新亮一案。顾律师的精彩辩护,博得了张家人一致称赞。
2005年4月27日中午,庭审结束后,张新亮被带出法院大门
妻子家人:没有落井下石
说到张新亮无罪释放的原因,顾永忠特别提到了韩淑娟的亲人。他们没有像佘祥林的妻子一家那样给有关机关“施加杀人偿命的压力”。
事发前几天,一场盛大的羊绒交易会在清河县城举办。
1999年10月8日,张新亮开着自己的三轮车把家住乡下的岳母接来看热闹。13日,交易会结束,他又用三轮车把老人送回了家。
这个生育了7个子女的贫寒母亲做梦也没想到,此次一走,竟是和心爱的小女儿诀别。惊闻噩耗,老人痛不欲生。
但在得知公安局把女婿当成杀害女儿的凶手抓起来时,善良的老人连连摇头:“小亮连个鸡都不敢杀,还敢杀人呀?”
韩淑娟的一位哥哥也是做汽车配件生意的,与妹妹一家常来常往。韩淑娟的两个外甥女在县城上学,就住在姨妈家里。韩淑娟遇害后,警方对三人都做了调查。“人家没有一个人跳出来证实或怀疑是张新亮所为。”张立国告诉记者。
后来,《清河报》对案件做了报道,文章活灵活现地把张新亮描述为“邪恶的”杀妻凶手后,善良的韩家人开始疑惑了。张妮告诉记者,她曾听见姥姥自言自语:“不是他,能是谁呢?”
“偶尔,姥姥会冒出一句‘反正已经没这个闺女了’。” 张妮说。
张新亮无罪释放后,他的叔叔们打电话给两位老人,说让张新亮去看看他们,老人回绝了:“6年多了刚放下,一见到他又勾起来了。”
老人也许是怕见到女婿,又“勾起”失去小女儿的彻骨之痛,也许依旧在疑惑女婿是不是杀死女儿的人。毕竟,案件还没有真相大白!
河北高院:“疑罪从无”风暴
《燕赵都市报》在盘点2005年“河北法治进程”时,张新亮案被列为“影响河北的十大案件”之一。“‘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理念被司法实践广泛采用”位居“年度经典”的首位,而经典表现的例证也是张新亮案。
河北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朱良酷在点评此案时说:“……以往基于种种原因,法院对于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往往不愿也不敢选择宣告无罪,而是降格以求,该判死刑的判死缓,该判死缓的判无期,‘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不能完全贯彻……近几年,类似张新亮这样被宣告无罪的案件不断增多。”
报道援引省高院的消息说,该省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的基础上,凸显的一个亮点,就是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省各级法院共宣布无罪74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张新亮成了法治进步的见证者。
“要么放人,要么判刑”
“疑罪从无”理念,办案人员在理论上明白了,但对严重案件做不到。“要么是‘他’,要么放人”,这是办案机关遇到的最大挑战。
“这是典型的迟来的正义!” 2005年12月21日,顾永忠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20天前,他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快专递”来的张新亮案的终审判决书后,提笔在判决书文尾的“空白处”写下两行文字:
2005年12月1日收到,挂号送达。
张被关押6年又40天。
“判决书在2005年8月8日就出来了,12月2日才放人,又多关了116天!”他说。
公检法错在哪里
《法律与生活》:张新亮在公安局做了交代,说妻子是他杀的。交代起了什么作用?
顾永忠:张新亮被抓后,做了一次交代,说自己掐了妻子脖子,又用刀子捅了她。这个口供,成了一审判处张新亮死刑的重要依据。
我个人始终认为,不能定张新亮的罪。该案的证据和事实存在明显问题:除了那份口供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而那份口供又有刑讯逼供的嫌疑。
1. 从认定看:一开始就查实了张新亮的活动时间。虽然被告人那天的活动时间从证据看有些出入,但送了两趟货是客观存在的。计算客观时间,也基本排除了他,他没有作案时间。我让别的司机以通常的速度“走”了一遍张新亮当初送两趟货的路程,结果也是张没有作案时间。
2. 从动机看:为什么要杀人?谁对死者有这么大仇恨?办案机关抓住他女儿谈到爸妈关系,说“打过架”,认定是张新亮。案发头一天晚上,丈夫还拉着妻子去买尿盆,去姐姐家串门,看不出深仇大恨的迹象。
3. 从作案手段看:历次判决书描述,张新亮从外面回来,就是杀他妻子来了,还带着刀子,看起来是“蓄谋”;但他说妻子睡着了,他叫醒她让她拿灯泡,像是临时起意。杀人后,他还从容地破坏了现场,去拉了两趟货,这点一般人很难做到。
4. 从作案工具看:始终没有找到。“来路”和“去向”都说了多次。他已经承认了,应该是客观的,为什么找不到就有问题。
5. 从现场看:陌生电话、陌生人。除了孩子证实,一个邻居在修窗户,刚好看到,(张新亮家)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和陌生电话都没有查。
无罪判决为何姗姗来迟
《法律与生活》:“一年多下一个判决,六年下了四个判决!”张新亮的亲人对案件审理耗时过长反应激烈。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顾永忠:一审法院最初认识有偏差,后来就不是了。原因有几个方面:
1.对被告人的口供看得非常重。这个案子体现了公检法办案重口供。虽然当事人后来推翻了自己的口供,但对办案机关来说,只要你承认过他们就相信。他们还认为,张新亮说的现场情况和实际一样,“打出来的不一定这么一致”,但他们忽略了发现死亡后,张家人和公安局的人在现场进出,一切都听的清楚看得清楚,对案子自然有所了解。
2. “疑罪从无”理念在办案人员当中还未树立。在理论上明白了,但实际上,对一般案件能做到,对严重案件做不到。“要么是'他',要么放人”,这是办案机关遇到的最大的挑战。张新亮一案第二次、第三次判无期徒刑,就是这种思想主导的结果。这种现象在司法界普遍存在。
3. 二审法院三次都发现了问题。两次发回重审,一是顾及情面,没有直接改判;二是面对这种案子,一审法院不敢判,二审法院也不敢判,怕一旦错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