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若辛:李绪义案今宣判 判决冷暖谁先知
公众号刑辩若辛 2017-11-10
李绪义案一审辩护律师:仲若辛(左)和王殿学2017年11月9日在辽宁营口中院。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刑辩若辛
像我这样的,60后,很多人都有小时候盼过年,盼吃肉的记忆。在那个吃食极度贫乏的岁月,吃肉,成了许多孩童的,坚硬持久的梦想,常年挥之不去。时光流至今天,那些饥饿经历,已成现今孩子们不能理解,不可思议的童话。是的,饿了为什么不叫外卖呢?
2016年的9月7日,本是普通的一天,辽宁营口大石桥的李绪义,却在这一天完成了从运钞车司机到银行劫匪的身份突变。李绪义的儿子,曾经每周才能吃一次肉,从此后,也许每周也吃不上一次肉了。他才是个13岁的孩子。
在很多大妈热衷广场舞的时代,同样年纪的李绪义的母亲王艳,却为要债操碎了心,几年以来,不得不把要债变成日常工作。工程款要不回来,民间借贷压力滚雪球般与日俱增。绿皮车,硬座,需要一夜的时间才能到达黑龙江那个她提起诉讼的法院。儿子李绪义变成劫匪,这个一贯镇定的母亲也开始了慌乱。会不会判死刑?活着,成了全家的梦想。
2017年11月9日,立冬过去的第二天,东北的天,颇有些清冷。距离年初的开庭近十个月后,营口中院开庭宣判:抢劫罪,15年,罚金5万元。儿子活着已无悬念,母亲心中却仍不平:政府欠钱为什么不说;联名信为什么不提?
年初的开庭,原本定了一个日期,后因法院通知检方补充证据,延至1月24日。开庭的前一天,主审的周法官通知律师前往法院复制新证据,做一些庭前交流。补充的证据,全部是有关李绪义的债权债务情况,这些证据,是检方应法院的要求补充收集的。法庭积极关注李绪义的犯罪动机和原因,很让我们感觉到司法的温暖。
这次的庭前交流,我们表达了主要辩护观点,还言及高法的相关解释:对因家庭成员就医等特定原因初次实施抢劫,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要与多次抢劫以及为了挥霍、赌博、吸毒等实施抢劫的案件在量刑上有所区分。法官提到,辽宁高院也有相关解释。
周法官在交流结束后,热情地握着与我们同行的李绪义母亲的手,留下手机号码,说有事情可以跟他联系。司法的温度是人心的温度,法官的态度让我们有理由对案件走向心怀美好期待。
与之相反的,却是公诉人的,冷。公诉人的举证,着实令人费解:对其补充的证据,只宣读了一份政府的说明,意在说明工程欠款与政府无关,而这,无异于宣称此地无银三百两;对于其他的民事诉讼证据,却选择性地不予出示宣读,即便这些证据,是他们自己收集的。刑诉法有个全面收集证据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全面收集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各种证据。对于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检方先是不收集,后经法院通知收集,收集后又不出示质证。是不是很邪性?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主张债务问题与本案无关,大谈,无论生活怎么困难,都不能用犯罪的方法解决,这些一加一等于二的道理,好像坐在她对面的辩护人,鼓励支持犯罪一样。没办法,辩护人谈到了老太太偷面包的域外故事,让他们感知司法应有的温度。
庭审结束沉寂了将近十个月,一审判决终于出笼。这期间,辩护人没有收到任何延期审理的通知,查一审判决全文,也没有任何延期的说明。案件一月份起诉到法院,一审走了十个月,而法定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一审判决认为,李绪义家庭确有巨额外债,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以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达到缓解债务的目的,和公诉人当庭的言辞,如出一辙。主审法官的温暖,在判决中不再显现,十个月,由热到冷。判决回避甚至否定了案发原因,颠覆了辩护人的预期,也和法官之前的要求检方补充证据行为相冲突。早知如此,何必补充?既然补充,为何又与案件无关?照此判决,高法和辽宁高院的司法解释文件,都成了废纸。
宣判后,法庭做了一个温暖的安排,让李绪义与母亲妻子孩子见了个面。除了拥抱痛哭,几无别的言语。
判决的温度,是人心的温度,人心的温度,他们最先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