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若辛律师辩护的陆某贩卖毒品罪一案11月14日开庭
陆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可能面临从重处罚
江苏辩护律师网 2013-03-03
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陆某等贩卖毒品案将于2012年11月14日-15日9时30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陆某等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贩卖,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陆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根据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应从重处罚;陆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刑法第65条之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江苏省直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仲若辛依法接受陆某亲属委托,将出庭为陆某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