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特大网络集资诈骗罪案件10月18日开庭
仲若辛律师依法出庭辩护
江苏辩护律师网 2013-03-03
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2012年10月18日上午九时,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一案将在丰县人民法院开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某某、印某某、张某某等七人以投资开采麦饭石矿为由,以许诺高回报为诱饵,以阳城国际管理公司名义,创建网站骗取他人投资,骗取江苏徐州、安徽宿州、安徽蚌埠、江苏海安等地800余人次缴纳会员费,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检方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2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仲若辛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本案张某某的一审辩护人。仲若辛律师将依法出庭为张某某辩护。
相关报道:(http://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2/06/04/013482744.shtml)
中国江苏网6月4日讯(通讯员 张安 吴俊峰 记者 戚阜生 )近日,江苏丰县公安局办理的“2·16”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涉案人员蒋某、段某、印某、张建某、林某、石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
今年2月16日,丰县公安局梁寨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被劫持在梁寨镇银恒酒店302房间。接警后,梁寨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发现并没有劫持警情,而是蒋某(浙江宁波人,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几名梁寨本地人堵在了旅馆要钱,原因是蒋某欠他们钱。民警随后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发现此中另有隐情,有涉嫌集资诈骗的可能,于是处警民警迅速上报领导。获得线索后,县局立即成立由经侦大队牵头的专案组,经多方查证,一个巨大的网络集资诈骗团伙浮出了水面。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蒋某交代,自2011年5月以来,其伙同林某、张某、石某、段某、印某等人,以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投资开采麦饭石矿产为由,许诺高回报(注册会员21日内为封闭期,之后每日返还虚拟电子货币,再兑换为人民币,通过银行网银转账予以返利)为诱饵,以某某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创建网站诱使他人加入会员投资(每人次缴纳会员费750元、7500元、15000元不等,分别兑换100、1000、2000美金虚拟电子货币,对应身份分别为银级股东、金级股东、董事),非法骗取江苏、安徽、河南、广西、四川等地800余人次缴纳会员费,涉案资金达1400余万元。
因犯罪嫌疑人蒋某所在公司网站设在境外,暂时无法对其进行查封。为了进一步取证,侦查员顺线追踪,于2月29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一举将该公司网站管理员段某抓获。侦查员根据犯罪嫌疑人段某交代的网站后台登陆密码,成功提取了公司注册会员信息,为后来取证提供了线索。
提取受害人信息之后,是海量的信息分类。因该案受害人遍及全国十几个省份,为有效收集各地受害人材料,丰县公安局及时向市局经侦支队汇报通案,通过发布协查函的形式展开跨省协作调查模式。经过近二个月的努力,专案组搜集到几百份受害人材料,为案件侦查、移诉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开展以来,丰县公安局顺线追踪一举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印某、张某、林某、石某等人抓获,5月23日,犯罪嫌疑人蒋某、段某、印某、张某、林某、石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