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县委书记落马原因:贪污受贿耍酒疯
新华网 2013-06-14
人民网2013年6月9日讯 在近年来落马的县委书记中,贪污受贿已成为最主要的原因。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突发事件应对不当也都可能导致乌纱帽不保,如河北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因瞒报矿难获刑13年,云南孟连县原县委委书记胡文彬因孟连事件处置不妥查出受贿案而获刑。最奇葩的落马理由还有耍酒疯。
一、贪贿成主因
在近年来落马的县委书记中,受贿已成为最主要的原因。此外,在犯贪污罪的落马县委书记中,所犯罪行都不是单独的一项贪污罪,而都是与受贿罪或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受贿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过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收受礼金的,有借调整职务之机卖官收钱的,还有官商勾结非法获利的。
1、 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 陈兆丰
—— “在给我送钱的人中,70%是干部,30%是包工头”
安徽历年来倒下的县委书记中,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的陈兆丰刷新了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金额最大,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共计卖出110顶官帽;官帽价值平均每顶一万多元。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2006年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认定,陈兆丰共非法收受207人334次所送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还有545余万元人民币、美元6996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陈兆丰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坦言:在给我送钱的人中,70%是干部,30%是包工头。
2、江苏赣榆县原县委书记 孙荣章
2008年底,江苏连云港连市赣榆县原县委书记孙荣章,因涉重大腐败受贿问题,江苏省纪委监察部门对其实施双规。
2009年5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荣章有期徒刑14年。经审查,孙荣章在担任赣榆县委书记期间,索贿受贿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381万余元。
据报道,孙荣章擅自将房地产开发所得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作为招商奖励退还给开发商。让连云港金宝公司的郭强承接时代广场步行街工程,净赚6000多万元,违规退税还拿了200多万。码头开发公司的胡伟,他免费从孙荣章手上拿到海头港口岸线开发权。建起了一圈海景房,获利数千万。孙荣章还以每亩1万元的超低价批给金汇公司的赵飞500亩地建厂,还为其提供担保贷款1.5亿元。赵飞资金周转困难,孙荣章直接就安排开发区管委会借给他 2000万元。
3、湖南省株洲县原县委书记龙国华:突击提拔100余名干部
花钱向县委书记“买官”,曾是湖南省株洲县官场的一条“潜规则”。龙国华在即将调离之际,突击提拔调整100多名干部,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
2010年4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龙国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龙国华犯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河南省嵩县原县委书记刘培中
2008年12月16日,河南省嵩县原县委书记刘培中受审。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培中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合并执行无期徒刑。
5、浙江省天台县原县委书记周学锋
2009年2月20日,浙江省天台县原县委书记周学锋受审,所犯两项罪名,分别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受贿100多万元,被判处12年6个月;挪用公款300多万元,被判处6年,决定合并执行16年。关于挪用 公款,法院认为,周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公款人民币300万元挪用给他人使用,但没有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故对挪用公款罪酌情从轻处罚。周落马时46 岁,时任副厅级的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区委书记。
6、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赵仕永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文山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贪污受贿近500万落马,被称为全国最贪县委书记。
对于自己的敛财行为,赵仕永觉得很正常。他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也要开发票报销时,赵仕永也很干脆地说:“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这也正常呀!”
7、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
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调整干部432人,提拔正、副科级干部278 人。使得偌大的县委机关只有6名干事,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达一半以上。有司机当上县委办副主任的,也有会计升为法院副院长的。
8、福建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
2004年12月31日,福建省贫困县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被判处死刑。
林龙飞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为“三光书记”,即“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还嗜好赌博,热衷于通过赌博敛财和放高利贷敛财。检察机关指控,他于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在该县党政干部的职务提拔、人事调整和职工安排,以及工程发包、土地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还有230多万元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9、安徽蚌埠市五河县原县委书记 徐社新
2010年宿州市人民中级法院判决:被告人徐社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型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据悉,徐社新为官六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个遍。
10、原江西南昌县委书记 汤成奇
2012年1月下旬,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因受贿3901万余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分别判处张晓华、罗辉、许国文及汤成奇的妻子熊丽舜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二、矿难,县委书记的魔咒
县委书记处在矛盾的前沿和第一线,时刻面临不确定性的挑战。突发事件就是不确定性挑战之一。突发事件正是因为其突发性,才更加难以预料,更加难以应对。在突发安全事件来临之际,举措失当,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也成为县委书记落马的导火索。
河北蔚县原县委书记 李宏兴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 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河北省蔚县和南留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万 元。
2009年11月下旬,国务院的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政府2010年1月9日通报了2008年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查处情况,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三、群体性事件致落马成导火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和社会转型加速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不同集团、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集中显现出来,以人民群众内部矛盾集中暴发为特征的群体利益事件不断发生,频次、参与人数、强度、影响都呈不断增长的态势,成为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
胡文彬从2004年开始任职孟连县委书记。2008年7月19日,“孟连事件” 发生,云南省委对事件调查后认为,“7·19”事件表面上是警民冲突,实质是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长期纠纷所引发的一起较为严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胡文彬作风漂浮,工作失职,导致孟连县胶农与橡胶公司的利益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不断积累、激化;将群众利益纠纷错误定性为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个人长期使用橡胶公司提供的豪华越野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事件中,孟连县委、县政府负有主要责任,普洱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
“孟连事件”发生后,胡文彬被撤销省委候补委员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08年12月19日,胡文彬因涉嫌受贿被刑拘,12月30日被执行逮捕。后经调查,2003年-2008年5月间,时任思茅体育局局长、孟连县委书记的胡文彬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47万元,美元2000元。2009年,被判刑12年。
四、酒品不好也丢官
说酒话、耍酒疯对一般人来讲,大不了丢人现眼、斯文扫地,但对县委书记来讲,就有可能是致命的。在近年来落马的县委书记中,就有喝酒误事的。
2008年11月16日晚,正在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的山西省垣曲县委书记高峰,在学院大门外,错将一私家车当作出租车,拉开车门就坐进去,随后与司机发生了肢体冲突。学院门卫前来劝说时遭到高峰推搡,旁边学员上前劝解也被他拉扯,学院一位领导过来劝架时,高峰又上前追打,场 面一度十分混乱,许多群众赶来围观。在被值班警卫强行送回培训公寓一楼大厅时,高峰又对值班的女服务员做出不雅的举动。
11月25日,即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结束的前一天,垣曲县召开干部大会,省纪委副书记宣读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对高峰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
五、 报复陷害被查出更大罪名
2011年7月27日,胡健勇因指使他人干扰2011年赣州市换届工作被江西省纪委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2011年4月以来,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心存怨恨,指使李某组织其亲属多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进行造谣诬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之后又被查出受贿700余万元,贪污近20万元,706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综合新华网、人民网、检察日报、云南网等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