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滨江工程“串通投标” 6家企业被移送司法机关
新华网 2013-05-20
新华日报2013年5月20日讯 一家被“红牌警告”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的方式,顺利拿到政府工程。昨日,南京市纪委向媒体通报了广受关注的南京滨江环境整治工程的串标围标案调查情况。6家涉案企业近日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事件调查尘埃初定,可是,此案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值得继续深思细究。
6家公司默契“合作”,润盛集团中标
涉案的滨江整治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住建委下属的市政工程建设处,招标内容包括桩基、防洪墙改造、道路、景观等,工程总价数千万元。
该工程于2012年9月发布招标公告,南京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盛集团”)、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11家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去年10月19日,润盛集团以最高综合得分中标,项目经理为袁善仁。
去年11月底,南京市纪委收到市民举报,反映在“滨江整治工程”中有人串标。南京市纪委执法监察室迅速展开核查。核查大量信息发现,11个投标公司中,有数家公司经常“携手”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表现出“良好的合作关系”。
按照规定,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在串标犯罪中,“陪标”者的保证金通常由“策划”围标、保其中标的“主谋”公司垫付。进一步核查“嫌疑公司”间的资金往来,发现串标“蛛丝马迹”。
4月初,公安部门先后对8名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审查。现已查明,润盛集团经营中心负责人张超伙同集团第一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朱某,联系了几家公司提出“合作”投标,几家公司表示同意,并相互通过QQ或者手机信息等形式串通报价。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此串标事件被多家媒体跟踪报道,社会强烈关注三大焦点——
焦点一:被“无限期红牌警告”,为什么还能参加招标?
举报人反映,2010年9月,润盛集团项目经理袁善仁因工程事故被南京市住建委“无限期红牌警告”,为什么他还能参加滨江整治工程的招标?
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 2010年栖霞“7·28”丙烯爆燃事故发生后,全市展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三标段发生施工损坏燃气设施问题,施工单位南京润盛和项目经理袁善仁被通报批评,且袁善仁被处以“无限期亮红牌”的警示。
“当时‘从重处理’社会效果较好,但在法律上却不够严谨。”这位负责人说, “无限期”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润盛集团的申诉,南京市住建委撤销了袁善仁在网上“无限期红牌警告”的公示。
焦点二: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润盛公司为什么还继续施工?
有媒体质疑,既然润盛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犯罪,为什么直到现在依然在施工?
“从法律规定上看,不可能仅凭举报就废标。必须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查证属实、证据到位且形成闭合链条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取消中标资格的行政行为。”南京市纪委案件检查部门介绍。
“在这起案件中,违法者的手段十分隐蔽。”办案人员说,而且违法者十分“狡猾”,嫌疑人迟迟未到案,导致很多证据缺乏口供支撑,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由于滨江整治工程属防汛工程,不少项目需要水下作业,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因此,润盛公司于去年11月初就已经进场施工。今年4月初“串通投标犯罪”的脉络基本清晰,工程主体已经完工。
“这时候,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倒重来,不符合经济和节约的原则。”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说,所以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由其继续施工。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从重施以经济处罚,并公开通报,列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
焦点三:施工企业涉嫌犯罪, 滨江整治工程会否出现“豆腐渣”?
有市民担心,案件涉及到的滨江整治工程会不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是出现在招投标环节,而不是工程施工环节,目前尚未发现有偷工减料行为。”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解释。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加强工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组织工程相关方严格过程性质量监理,从严组织竣工质量验收,预防工程质量问题,打造放心的“防汛工程”。
一家被“红牌警告”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的方式,顺利拿到工程,难道政府部门没有一点责任?
南京市监察局已经向南京市住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已实施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期公示或超期警示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如果不是有利益相关公司的举报,有谁能及时发现这起串标事件?串标围标屡禁不止,招投标制度设计还有多少漏洞?这个问号还远未能拉直。(通讯员 吴 德 记者 颜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