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打掉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犯罪团伙
新浪网 2013-04-14
正北方网2013年1月12日报道(记者 金 丹 通讯员 聂 磊)一条普通的线索竟牵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寻线追踪,深挖源头,彻底打掉了以刘某某、崔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切断了一条横跨宁夏、山西、陕西、鄂尔多斯、包头、乌海、乌兰察布等多省市制售假发票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缴违法所得70万元。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初露端倪
2012年7月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与达拉特旗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的某石油公司从2007年开始给鄂尔多斯市某煤炭有限公司(简称某煤炭公司)开具了大量油品类增值税发票。一个普通的煤炭公司为什么开具的油品类增值税发票数量如此之大?民警心头瞬间掠过一丝怀疑。通过查询某煤炭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民警发现,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并没有关于石油的任何业务,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随后,国税局工作人员对该煤炭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发现在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脑里保存着大量从宁夏、山西、陕西等地开具的油品类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而且这些发票并未上税。2012年8月15日,达拉特旗国税局将该案移送至达拉特旗公安局。
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后,由于某煤炭公司停业已久,公司相关人员都已解散,有关账务资料少之又少,而且公司法人刘某某也去向不明,在财务人员电脑里发现的油品类增值税发票是唯一获取的证据资料。如何打破僵局尽快破案,对于尚未涉足过此类案件的经侦大队来说无异于摸着石头过河。基于此,该大队立即向达拉特旗公安局党委做了汇报。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经研究部署,成立了专案组。
按照确定的侦查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由经侦大队侦查员与达拉特旗国税局税务稽查人员组成审查组,对某煤炭公司的账目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扩大案件线索;另一路由经侦大队侦查员组成抓捕组对某煤炭公司法人刘某某实施抓捕。
侦查人员在对某煤炭公司的账目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公司从2007年开始仅有少量的煤炭销售业务,但该公司的管理费用却相当高。根据账面反映,该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那么,一个近五年来一直亏损的公司为什么还在继续经营?其资金来源又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侦查人员对该公司再次进行了清查。经过一个星期的清查分类,获取了大量证据资料,证实该公司从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86份,涉及企业34户,开具金额为126256573.92元,税额17542417.21元,价税合计143798991.13元;取得抵扣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586份,金额110639695.02元,抵扣税额16064359元,价税合计126704054.02元,取得金额89369753.24元,抵扣税额15192811.98元,价税合计104562565.22元;取得窗口代开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代开金额21032536.1元,抵扣税额840323.9元,价税合计金额21872860元。
成功突破
负责抓捕的一路侦查员,在立案后就立即对刘某某相关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刘某某的家人全部在东胜区某居民小区居住,其朋友、亲属也大多在东胜区工作和居住。既然刘某某的社会关系全部在东胜,那么,刘某某就一定会在东胜出现。侦查员一方面采取守株待兔的策略守候在刘某某家人居住的居民小区,另一方面故意与其朋友、亲属接触了解情况。2012年9月5日晚10时25分,经过近两个星期的艰苦守候,侦查员终于将刘某某抓捕归案。
刘某某落网后,专案组立即安排侦查员对其进行连夜突审。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刘某某交代,公司从成立至今,从来没有做过相关油品类业务,所有关于油品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是其接受虚开的。从2007年开始,公司一直对外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具体给哪些公司虚开和接受了哪些公司的虚开,刘某某并不清楚,具体操作全部是由公司的副总经理崔某负责的。
疑犯落网
为了防止崔某潜逃,侦查人员连夜驱车赶往崔某的老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实施抓捕。
到达集宁后,侦查人员发现,崔某长期人户分离,在其户籍居住地和户籍派出所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线索。几经周折后,侦查人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崔某的母亲在其农村老家寡居。侦查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到崔某的老家后,却是铁锁相迎,向邻居了解后得知,崔某的母亲因病几天前被人接走。既然崔某的母亲有病,就一定会去求医问药,侦查人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大型医院、中型医院、小型医院和个人门诊的顺序展开细致摸排,最终在集宁区某小型医院找到了已经住院的崔某的母亲。侦查人员采取伏击守候的策略,于2012年9月18日在该医院门口终将崔某抓获。
经审讯,崔某交代了其在某煤炭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对外虚开和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其从宁夏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卖到乌兰察布市,但是,对方是谁并不清楚,他们平常只是通过电话联系,资金往来是通过银行转账。
虽然某煤炭公司两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但要查清案件全部事实还需要做大量的侦查工作。达拉特旗公安局、国税局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并确定了下一步侦查方案。 按照既定的侦查方案,专案组首先将某煤炭公司117份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地平罗县某加油站作为突破口,并派人前往宁夏石嘴山市展开调查工作。
当侦查人员根据发票上的地址到达石嘴山市平罗县某加油站时,该加油站已经关闭。到当地工商局调取该加油站的所有资料后,发现该加油站的法人是宋某某,但所留电话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到其户籍地查找却是早已拆迁。最终,侦查人员利用多种手段,锁定了宋某某的手机号码,经过蹲点守候,终于找到了宋某某。经讯问,宋某某交代,平罗县某加油站实际是其弟弟宋某开的,该加油站也一直由宋某经营,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此后,侦查人员通过对该加油站的会计询问和对所有的账务清查,终于确定了宋某就是给某煤炭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人。但是,侦查人员到宋某家中抓捕时,宋某早就不知去向。经过耐心地对宋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其家属答应会配合公安机关做宋某的思想工作。2012年11月9日,宋某到达拉特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向某煤炭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犯罪事实。
如果说抓捕上线宋某的工作一波三折,那么,抓捕下线李某某的工作可谓顺风顺水。侦查人员以某煤炭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蒙古某电厂为切入点,从该公司的财务账目中查到了某煤炭公司开具的13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与该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确定了这13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乌兰察布市丰镇人李某某提供的。后在丰镇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通过李某某的户籍资料等相关信息,很快找到了李某某。李某某如实交代了其通过崔某用某煤炭公司的资质和内蒙古某电厂签订供煤合同,之后,又按含税价11%的金额向某煤炭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提供给内蒙古某电厂。
至此,刘某某等人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