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央企专利产品合格证 涉嫌假冒专利罪被刑拘
西部网 2013-04-06
西部网2010年12月7日讯(陕广新闻FM101.8记者姚亚维) 曾在中央在陕某企业工作的3名员工,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利用掌握和了解的专利产品信息技术以及市场网络,竟然干起了制假、售假、并假冒央企专利产品合格证的非法勾当,给央企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4年之久的大老板终究难逃法网,这起案件也成为陕西省警方破获的首起假冒专利产品案。
11月4号,中央在陕某企业收到苏州某钢铁公司传真,要求查证他们公司正在使用的炼铁炉前设备“泥缸、泥塞和打泥机构”是否由该企业生产。中央在陕某企业负责人弋先生告诉记者,该项产品是炼铁高炉炉前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称之为“泥炮”。这个“泥炮”,在炼铁过程中主要的作用是把炼铁高炉的出铁口瞬间给它封堵住,使高炉能够继续正常的工作。
通过核查对方传真发来的产品合格证,中央在陕某企业发现合格证注明的产品并非他们企业所生产,而是假冒伪劣产品,随即向公安西安莲湖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接到报警,公安莲湖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泥缸、泥塞和打泥机构由北京某大学设计,于2003年5月获得国家专利后,在全国只授权中央在陕某企业一家生产制造。进一步侦查后民警还发现,苏州某钢铁公司使用的假冒伪劣产品,由陕西某矿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给江苏某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后,又转销到苏州某钢铁公司使用。
中央在陕某企业负责人弋先生说,陕西某矿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权所涉及到的“泥炮”产品,是他们公司拳头产品之一,在全国占有相当高的市场份额。但是近一两年来,市场份额锐减。
弋先生:由于他们的侵权,使我们的专有市场份额锐减;同时,因为他们的侵权还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行为,他是假冒我们的合格证,把产品发往对方,所以这样的话,给我们企业在信誉上面、声誉上面就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经过连续多天的守候,11月24号,办案民警在西安市西郊一个家属院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唐某、郭某、以及唐某的妻子陈某抓获。
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张达明告诉记者,通过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发现了上百份供销合同,这些合同销往全国各地很多企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唐某、陈某都是中央在陕某企业原来的员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2006年9月,郭某、唐某和陈某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陕西某矿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张达明:经过我们的审查,从06年到现在4年时间,他们往外销售了上百件产品,销售的金额据初步估算,达到1000万以上。
目前,唐某、郭某因涉嫌假冒专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陈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央在陕某企业负责人弋先生:该案的破获,必将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对现在正在进行侵权行为的,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也必将有力的促进企业经营工作的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为咱们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