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创始人宋如华挪用资金罪成立被判9年
张进春 谢平元 中国法院网 2013-11-25
中国法院网2013年10月14日讯 今(14)日上午,原托普集团董事局主席、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宋如华涉嫌挪用资金2.86亿元及合同诈骗罪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其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
曾经的商界传奇、托普集团创始人宋如华,2004年突然将所持的1800万股股权以2元钱的价格卖给老部下,同时辞去托普软件董事长之职,远赴美国,留下了40亿元的悬案和悬疑。
2011年10月29日,宋如华在成都双流机场入境时被捕。今年4月10日,宋如华涉嫌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一案在成都开庭。两天后,该案进行复审,庭上3大焦点围绕宋如华挪用公款是否属实而展开。
今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