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专业领域
    成功案例
  • 案件播报
    刑事观察
    本站原创
  • 刑事论文
    审判参考
    社会责任
  • 社会活动
    荣誉奖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内搜索:
律师著作 刑事论文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的理解

周静   正义网   2013-05-10

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是商标法中的重要概念,同一种商品也是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前提条件之一。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行为人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同一种商品”的理解,学界有两种观点:一是根据我国颁布的《商品分类(组别)表》对所有的商品按照类、组、别三个级次进行详尽分类而处于同一种目的的商品。不仅仅指商品,而且还及于商品有关的包装、单证等。二是按照商品的原料、形状、性能、用途等因素以及习惯来判断,同一种商品一般指的是名称相同的商品,或者名称不同但所指的商品是相同的商品。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版权所有: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jsbh.net)

技术支持:秀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