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与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的界限
周静 正义网 2013-05-10
如果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则属于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违反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必须履行法定手续。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必须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品的商标的,被许可人应当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许可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局予以公布后生效。行为人在使用注册商标中违反合同规定,如被许可人以许可人的名义使用商标,或被许可人将商标让他人使用,都是违反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因而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这一要件,对这些违反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但可由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