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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著作 刑事论文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互联网   2013-04-03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 客观方面都有相同之处: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都是过失;客观方面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2、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 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3、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咨询电话 13770526088 仲若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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