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银行卡“黑吃黑”敛财50万
余干破获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
邹晓华 张玉臻 江西日报 2013-03-24
由余干县男子张某勤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购买手机等作案工具、有的负责伪造银行卡,他们将卡卖给诈骗团伙,“黑吃黑”敛财5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随着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的归案,余干警方历时三个月的侦查,致使“5·17”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成功告破,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收缴各类银行卡、复制的银行卡上千张,身份证近百张。
一辆嫌疑车牵出部督大案
5月初,余干县公安局三塘派出所发现:辖区三塘乡大口村的张某勤极有可能涉嫌信用卡犯罪。
初步侦查确定其重大作案嫌疑后,5月17日,民警在三塘街将驾车路过的张某勤抓获。民警在其驾驶的车辆上缴获银行卡40张、复制的银行卡349张、存折52张、他人身份证55张、手机11部、办卡记录本及银行卡复制器等作案工具。
由于案情重大,三塘派出所立即将案情上报至县公安局。余干县公安局当即指示成立专案组深挖细查,力争侦破此案。
“5·17”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专案组成立后,民警们侦查发现作案的不仅是张某勤,而是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形成的信用卡犯罪集团,这个团伙自2011年5月以来在江西、福建、安徽等多个省份多次作案,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影响银行信用卡管理。案情层层上报至公安部后,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定为部督案件,要求余干县公安局继续深挖、扩大战果、力争侦破。
警方辗转四省抓获9名嫌疑人
专案组不分昼夜地开展案情及涉案人员的分析甄别。经过七天七夜的连续作战,专案组确认万某梁、夏某佳、张某书、张某强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兵分两路,分别赶赴南昌和景德镇抓捕犯罪嫌疑人。5月29日,南昌传来万某梁落网的消息;5月31日,景德镇传来夏某佳落网的消息。而仍在余干县本地的张某书、张某强两兄弟却迟迟未露面。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将其兄弟两人同时抓获,民警等待最佳抓捕时机。6月17日,专案组获得张某书、张某强兄弟准备一起外出的重大消息,在其必经的万年县齐埠镇设卡堵截。当日15时,驾车外出的兄弟两人被人抓获。
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专案组继续深挖细查,先后确定余干籍李某宾、李某强和福建籍吴某本、苏某培也参与此案。7月初,专案民警远赴福建厦门、泉州、安徽安庆、湖北武汉等地取证追逃,经过半个月时间的努力,于7月18日在泉州将吴某本、苏某培抓获;8月8日又在余干县将李某宾抓获。
此时“破案会战”已接近尾声,但该案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强却似乎人间蒸发、毫无音讯。专案组民警转变工作思路,几次三番前往李某强家中做规劝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20日上午,李某强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余干县公安局大门。三个月时间里,专案组民警的脚步踏遍了赣、闽、皖、鄂四省,行程近万里,最终将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至此,这场历时三个月之久的打击信用卡犯罪“战役”完美收官。
卖卡供人诈骗后“黑吃黑”牟利50万
经过警方查实,自2011年5月起,主犯张某勤、万某良召集夏某佳、张某书、张某强(5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信用卡诈骗罪)为谋取不法利益,纠结组成犯罪团伙,分工协作,夏某佳负责购买银行卡复制器和空白磁条卡等作案工具;张某勤、万某梁、张某书、张某强负责购买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准备好作案工具后,他们便分头在湖北、安徽、福建、江西等地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绑定手机开通资金变动提醒业务,然后又将银行卡逐张进行复制,复制好银行卡后,他们便将原卡卖给李某宾、李某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李某宾、李某强在购得张某勤的银行卡后转卖给吴某本、苏某培(两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诈骗罪)从中赚取差价。当购买到原卡的吴某本、苏某培等人实施诈骗得手后,张某勤、万某梁等人的手机就会收到资金入账的短信提醒,他们就先于吴某本、苏某培等人一步,持事先复制好的银行卡将钱取出分赃,实现“黑吃黑”。
自2011年5月开始,张某勤、万某梁、夏某佳、张某书、张某强等人共以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复制银行卡上千张,通过卖信用卡及“黑吃黑”违法牟利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