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两兄弟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被起诉
人民网 2013-03-24
2012年8月30日,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黄店派出所的民警着手起草对福建省安溪县湖上乡飞新村27岁的林某洲、23岁的林某源兄弟俩的《起诉书》,将林氏兄弟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移送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林氏兄弟得知有很多人利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而后利用银行卡在淘宝网上帮别人开的网店刷信用度,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7月下旬,兄弟俩想到用这个办法赚钱。二人通过QQ买来几本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先在浙江省丽水市区里一家建设银行,办理了三、四张储蓄卡。7月下旬至8月6日,二人又先后到中国银行建德市支行、建德新广场支行、建设银行淳安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兰溪排岭营业所在农业银行兰溪开发区支行办理了数张信用卡。现已查证属实的有17张信用卡。所办的信用卡,部分在互联网上出售,部分卖给同学等熟人,每张获利40元左右。
8月6日,林氏兄弟在桐庐县城区的城北某宾馆被兰溪市公安局黄店派出所的民警抓获,当场缴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30张。8月7日被刑事拘留, 8月27日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林氏兄弟自作聪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以赢得,殊不知,他们非法所办的30张信用卡,使他们走上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