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领信用卡消费27万元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
苏叶 甘肃经济日报 2013-03-24
本报讯(记者 苏 叶)张某伙同朋友假冒中油员工申领了29张信用卡,刷卡消费27万元。1月4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西固男子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0年初,西固区男子张某从一些不法商贩手中购买了牛某等20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假冒中油销售平遥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员工,伪造了工资证明、介绍信和单位公章后,找来朋友孙某,让孙某以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信用卡。2010年3月,张某、孙某假冒他人,使用伪造的中油销售平遥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工作证及工资证明,从银行骗领信用卡25张,并于2010年3月至12月刷卡消费共计25.6万余元。在此期间,曾帮助张某利用他人身份虚假申请信用卡恶意消费的陈某,找来好友贾某后,以同样的方式,从银行骗领信用卡4张,于2010年9月至12月刷卡消费共计约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