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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银行贷款4500万元 孙某某等人骗取贷款罪开庭
仲若辛律师依法出庭辩护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3-03-03    分享到

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2007年初至2010年底,南京瀚森行商贸有限公司采取使用虚假的机动车销售发票、虚假的机动车登记证等欺骗手段,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形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4500余万元。2011年7月,被告南京瀚森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孙某某、陈某、李某某被起诉至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书指控相关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2012年2月21日上午,本案将在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仲若辛律师将出庭为李某某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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