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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刘华案新进展: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再次发回重审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更新时间: 2021-02-04    分享到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2021年2月2日讯 近日,驻马店刘华被控六宗罪一案有了新进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平舆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曾因多名律师提出管辖异议而备受关注。2017年8月30日,刘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经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刘华同时被捕的,还有其妹妹刘喜红、侄子刘元及外甥宋家宝。在被告人对各项指控罪名及事实均予以否认的情况下,2018年5月3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华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8年;刘元犯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喜红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宋家宝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一审判决后,刘华等人依法提出上诉。2018年9月4日,河南省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重审过程中,平舆县检察院对刘华追加起诉三个新的罪名: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并认定以刘华为首、以刘冲、刘良、刘元、刘威、辛勤、胡连英、刘红建等人为成员的家族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纠集社会人员,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民怨极大。”


平舆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19年6月12日再次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华等人的行为具有恶势力性质;认定刘华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其妹妹刘喜红由有期徒刑2年改判为3年6个月,其他各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刑罚。


上诉竟被报复性加刑,从有期徒刑18年加至23年。平舆县法院重审判决后,刘华随即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无罪,并重新委托辩护人。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及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仲若辛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刘华的辩护人;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李中伟律师、辽宁京桥律师事务所张进华律师及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张亮律师分别为被告人刘元、宋家宝及刘喜红辩护。郑州当地的梁明、黄广甫、李进三名律师亦加入辩护团队。


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及仔细查阅卷宗,一致认为: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全体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驻马店中院应当整体回避,二审应当异地管辖。针对各辩护人提出的整体回避申请及管辖异议,驻马店中院根据河南高院作出的指定管辖决定,于2019年11月13日将本案移送至郑州中院审理。


2020年12月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本案。本次庭审持续十天时间,各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朱明勇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依法宣告刘华无罪。仲若辛律师当庭陈述,本案指控的事实有些发生在很多年以前,侦查机关取证时间也间隔很多年,故意伤害罪的取证时间跨度长达 5 年。2012 年有很多证人就做过多份证言,到 2017 年又做了多份证言,而这些言词证据,有自相矛盾之处,也有互相矛盾之处。本案中证人证言的大面积虚假现象,触目惊心。而一审判决严重依赖虚假言词证据定案,造成判决错误。


朱明勇、仲若辛律师还特别指出,本案办案机关存在暴力取证的行为。本案大部分证人证言的制作,是在平舆县纪委宣教中心完成的。这个宣教中心,其实就是纪委的办案点,是一个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方。本案二审开庭中,多名出庭证人证实,他们在平舆县纪委宣教中心被以疲劳审讯、戴手铐、拷坐在老虎凳等方式逼做伪证,还有的被威胁关进铁笼子里。他们因此做出了虚假证言。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庭表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该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的观点成立,其他各项罪名也都存在大量依靠堆积证人证言错误认定的问题。同时,检察员还表示,辩方提供的出庭证人和证据材料确能证实平舆县纪委存在逼迫证人做不实证言、主导公安取证等违法问题。出庭检察员发表综合意见为:驻马店平舆县法院一审认定的诸多罪名和事实存在严重问题,建议郑州中院综合评议,依法公平、公正判决。


2021年1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刑终1291号刑事裁定。郑州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2018)豫1723刑初606号刑事判决,发回平舆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的后续审理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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