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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287)• 刘忠林故意杀人案:
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改判无罪:羁押25年,再审历时6年
来源: 澎湃新闻     作者: 宋蒋萱     更新时间: 2018-04-20    分享到


▍记者 宋蒋萱

▍来源 澎湃新闻


背负故意杀人罪名28年后,50岁的刘忠林终于等来无罪判决。


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


吉林高院从决定再审该案,至今已历时6年,远超法定审限。漫长的过程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而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已于两年前刑满释放。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刘忠林被认定为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1994年被判处死缓。据媒体调查,该案仅靠口供定案,物证奇缺,刘忠林带伤出狱,自称受到过刑讯逼供。


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向澎湃新闻表示,在漫长的等待中,刘忠林一度放弃希望,抗拒前来长春面对判决。“这个问题并非个案,应当依靠公检法部门认真执行相应法律规定,从而真正解决审限超期的问题。”张宇鹏说。


张宇鹏表示,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冤案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算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无罪判决是刘忠林期盼了28年的结果,是这么多年不断坚持得到的结果,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张宇鹏说。


刘忠林在吉林省高院门口。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图


“马拉松式”再审,刘忠林曾绝望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从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该村失踪的郑某某。之后,22岁的刘忠林被警方带走。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判决显示,法院认定其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予从轻判处。判决书未就何种“具体情节”做出阐述。


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刘忠林及其家属坚持喊冤。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此后的4年,案件陷入沉寂,直到2016年4月25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当时,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已刑满出狱。


开庭后的两年间,案件一直没有宣判。直到2018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


此时,距离吉林高院的再审决定已过去近6年,严重超过法定审限,该案也被称为“马拉松式”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个问题并非个案,应当依靠公检法部门认真执行相应法律规定,从而真正解决审限超期的问题。”张宇鹏说。


张宇鹏还称,该案再审历时间跨度长,一度导致刘忠林丧失希望,抗拒面对判决结果,“刚开始都说不想来长春,不想听法院宣判,还是陷在过去的阴影里。”


经律师劝说,4月19日近凌晨,刘忠林才乘火车从打工地河北到达长春,准备休息时已接近宣判当日凌晨3点。


刘忠林拿到了改判他无罪的再审判决书。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图


被羁押九千余天,自称受刑讯逼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刘忠林案存在众多疑点:刘忠林在侦查到审判期间,多次认罪又多次翻供,作案过程、工具、方式乃至动机都有多个版本,刘忠林笔录呈现“不认罪,认罪,翻供,再认罪,再翻供,又认罪”的现象。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本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


同时,本案的关键目击证人的证言也多次反复,仅其描述的带走郑某某的绑匪人数就有1人、2人、3人三个版本。


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25年多的刘忠林刑满释放。2016年服刑期满出狱的刘忠林双手十指指甲坏死、变形,右脚趾因坏死截肢。刘忠林的亲人和邻里可以证实,刘忠林被侦查机关抓捕前肢体健全,其肢体受损是羁押期间产生。


他曾多次向采访他的媒体记者控诉,称入狱前遭到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用竹签扎遍他十根手指,他右脚大拇趾也被铁棒砸伤,不得不在监狱医院里截肢。


张宇鹏介绍,2016年4月该案再审开庭时,刑讯逼供问题是合议庭调查的重点之一。


与此同时,张宇鹏称,此前在国内公开报道的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约为23年零42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此案改判无罪,刘忠林应该是媒体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长时间的牢狱生活使得刘忠林患上严重的抑郁。张宇鹏称,出狱后的多年来,刘忠林一直希望通过打工赚钱后,返回家乡回归正常的生活。但由于再审迟迟未有结果,刘忠林的精神状态始终不稳定,未能融入正常社会生活中。


“无罪判决是刘忠林期盼了28年的结果,是这么多年不断坚持得到的结果,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 张宇鹏说。


对话刘忠林:听到无罪一直掉眼泪,还没有家,想先盖房子


▍记者 宋蒋萱

▍来源 澎湃新闻


刘忠林。 资料图


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一案,改判刘忠林无罪。背负故意杀人罪名28年后,刘忠林得以平冤。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刘忠林被认定为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1994年被判处死缓,1995年被吉林高院核准死缓。据媒体调查,该案仅靠口供定案,物证奇缺,刘忠林带伤出狱,自称受到过刑讯逼供。


吉林高院再审判决书显示,原审认定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布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吉刑核字第52号刑事裁定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辽刑初字第18好刑事判决,宣告刘忠林无罪。


对于刘忠林称在侦查期间曾受刑讯逼供,再审并未认定。判决书显示,虽然刘忠林及其辩护人提供了刘忠林手指病变和右足拇指被截肢照片,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患病的具体时间及原因,没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宣判后,刘忠林手持判决出走出法院。他眼角擒着泪水,张开右手在头顶挥动,称感谢他的姐夫帮助他申诉,感谢律师。


对话刘忠林


澎湃新闻:刚才在法庭是什么情况?


刘忠林:他们宣判我无罪,我就一直掉眼泪,没别的心思。1990年把我抓走的,二十多年了,终于等到这一天。就是激动。


澎湃新闻: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中,你是什么感受?


刘忠林:苦。太苦了。


澎湃新闻:听到判决结果以后什么计划?最想做什么?


刘忠林:最想做的就是先把我房子盖好。


澎湃新闻:要回家吗?


刘忠林:回家?我没有家。


澎湃新闻:没有想过成家?


刘忠林:没想过,我现在不敢想。我被抓以后,家里的房子也没了,地也没有了,我现在也得生活下去吧,我得先把这些解决了,再说。


澎湃新闻: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刘忠林:在河北做公交车安全员,一天要工作16个小时,早上4点起床,上到晚上11点。一个月收入三千多块钱。以前也在深圳打工,因为被人查出来有案子在身上,被赶走了。


澎湃新闻:还要回河北继续工作吗?还是有别的打算?


刘忠林:这个不一定,看情况。不是很喜欢现在的工作,最想做断桥铝(门窗)。以前没被抓之前,还想开个超市。


澎湃新闻:那下一步计划做什么?


刘忠林:申请国家赔偿吧,这方面我不懂,还得多问问律师。还要回老家,把判决结果告诉村里人。


澎湃新闻:判决没有认定刑讯逼供,你怎么看?


刘忠林:这个以后再整,我会继续追(责)下去,但还是要听律师的意见,对这方面我都不懂。剩下的事情还有很多。我特别感谢我的表姐夫,不是他我坚持不下来,他一直没有放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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