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邓庆文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2016年9月29日,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王某受贿案在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开庭,仲若辛出庭为王某辩护。
起诉书指控,王某在担任蚌埠市淮上区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于2012年2月,帮助不具备建筑资质的马某承包工程项目,收受马某感谢费19万元;2013年4月份,收受马某感谢费20万元。
仲若辛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认为:关于第一笔指控,王某确实收到该19万元,但介绍工程与其工作职责并无关联,王某行为不构成刑法上的受贿罪;关于第二笔20万元的指控,王某本人一直零口供,供述稳定,无其他直接证据证实王某收到该20万元,故该笔指控证据不足。
庭审从上午9时30分持续至下午16时30分。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辩论。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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