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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周文斌案之“证人当庭作伪证”遐想
来源: 博客我是心灵阳光     作者: 利律·阳光     更新时间: 2015-11-2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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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博客我是心灵阳光


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一审第二季的审理阶段,在严格、封闭的特色式“公开”开庭与沸沸扬扬的网络报道民众关注中落下了帷幕,再次进入等待判决MODE。

本案被告人周文斌将被判有罪无罪尚不得而知,但本案唯一的出庭证人胡彪斌却已笃定作了伪证!!因为本次庭上胡某再次推翻了他在上一轮庭审中的证言!如此一来,他要么上一次当庭作伪证,要么这一次当庭作伪证,总之,他铁板钉钉地作了伪证!


两次出庭,胡某都当庭签署证人“保证书”,承诺如实作证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上一次出庭,他出人意料地义正词严地推翻了庭前所作行贿供述,称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持续几天不准睡觉被迫作了虚假供述,他还当庭出示银行流水票据,证明从银行取的100万元当天就直接转账了,并未提取现金;可这一轮,他却再一次推翻上一次的翻供,尽管编不清楚行贿款的来源,他依然坚决咬定自己向周某行贿了100万,积极主动地当庭供述自己行贿。


我们无法不质疑胡某为何一而再地“翻供”!本次庭上两位辩护律师一开始就刻意提醒他在刑事法庭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那么,他依然不惜作伪证的背后原因到底是什么?!庄严法庭上公然作伪证,如此恶劣的行为,合议庭将作何种处理,或者,合议庭会不会进行处理?检察院呢,又会不会履行法定职责彻查本案作伪证的来龙去脉,并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在国外的法庭上,经常看到证人或举手抚心或手按宗教书籍郑重宣誓:I swear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wi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诚实宣誓,在高度诚信的法治国家对国民有着极强的约束力。国外法律对司法程序中撒谎、伪证等行为,也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即便在民事法庭上撒谎也会导致坐牢。而国外的法律,是不能够用来讨价还价做交易的。


附 我国法律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第五百六十五条 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一)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如果上网搜索证人胡某的信息,定会大吃一惊:MBA工商硕士学位,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委员,南昌市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及一家工程分公司的负责人,南昌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西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其社会评价也相当高大:“朴实善良,稳重踏实,社会责任感强,工作勤奋、富于创新精神,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用满腔爱国热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奉献社会,回报祖国和人民。”


一个多么完美的成功人士!实在很难将这样一位显赫声名的明星人物与庭上作伪证者合为一体:前者集知识、诚实、善良于一身,代表着人间高尚美好的品德;后者展示的,却是公开宣誓后仍信口雌黄的低劣人品。


在我看来,胡某之行为恰恰折射出了国内的一个普遍社会现象,即国人的诚信缺失。


诚信,曾经是深得敬重的品德。子曾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千百年来,国人一直尊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等至理名言。


可现如今,诚信的价值已然得不到认可和推崇,说假话、造假几乎成为生存必备。失信说谎成本和代价都很低,现实利益又是如此实在如此诱人,人们从作假中尝到了实惠和甜头,各种看得见的利益在不断输出谎言时源源不断到来,而种种看不见的道德准则、美好品格则与我们渐离渐远。


就这样,几十年时间的日积月累代代相承,现在的国人已给自己织就了一套虚假外壳、练就了张口说谎的盖世功夫,所以,出现庄严法庭上一位财富荣誉加身的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主席团成员随口作伪证的故事,不属意料之外!


估计胡某是在百般权衡之后才作出了最终选择,但我认为,若当前是一个崇尚诚信重视良知的社会,他应该不会做如是选择!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普遍的诚信缺失?个人以为,这与民族信仰缺失有着莫大关系。


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历史根基的民族,原本一直承传着深厚的儒家思想,“仁义礼智信”曾深入国人骨髓,加上本土道教、外来佛教、基督教的修真、慈悲、博爱等信律的熏陶,整个民族曾浸润在一个多元神佛文化的道场之中,人心在浓厚的道德崇拜和正教信仰约束中普遍有规有矩。


可是后来,璀璨的传统文化被批判被声讨、被扣上帽子践踏摧毁,占据精神领地的是舶来的共产主义理论、无神论思想。在充斥暴力的政治环境与戕灭式的教育体制下,人的价值观被扭曲颠倒,劣根性被任意纵容。可是,轰轰烈烈过后,美好的共产理论却总如镜花水月得不到实现,一幕幕现实让人对这个新生信仰丧失了信奉诚意,人的精神财富和物质生活在水火之中同时走向了崩溃。又后来,人从贫穷之中奋起发展经济,却将精神功课弃在了荒漠……最后,人的思想又一次走进了迷失和迷茫,直至现在……


没有了信仰,人的思想言行便失去了主导和规范。古老高尚品德虽然承传了几千年,对于没有信仰的人群照样会失去约束的力量。最终,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活着这样一群物质富足但精神空洞的中国人,他们沦陷在了现实利益之中,以权钱标志地位,美德不受尊崇,他们丢失了自己的信仰……



可是,一个民族是不能没有信仰的!信仰,是人类灵魂的永恒清泉,是民族精神的强大支柱,是民族兴盛持续的源动力。


不知道我们何时能够找回属于自己民族的信仰,只希望我们能找回……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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