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著作 > 本站原创 >
 
仲若辛:刑法的温度——写在刑九施行日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5-11-01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左传》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时入深秋,万木萧杀。霜降已过,冬至将临,古代中国,此正秋后问斩之季。刑九生效,正在此时。


常言道“法律无情”,或许所指刑法也。刑如冷刃,秋风扫落叶。


岁月流驶,时代更迭,刑法的温度也在变化着。盗窃罪死刑早成历史,投机倒把、流氓罪也成烟云。


刑八取消13个罪名死刑,刑九再取消9个罪名死刑。


集资诈骗罪,从罪名本身到死刑设置,饱受拷问。死刑取消,乃是对某领域垄断体制反思的结果。吴英曾因该罪名命悬一线,悲催的是曾成杰没有等到这一天。


犯罪是对社会的对抗,乃社会产物,但鞭子总是打在个人身上。对重罪者,喊杀呼声不绝于耳。但,这跟死刑的正当性毫无关系。在狂热的喊杀声中,对死刑的质疑一刻也未停止。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不执行死刑,那里的犯罪率并未提高。中国从2007年死刑复核程序上收高法以来,执行的死刑大量减少,但并未因此引发犯罪浪潮。


死刑对犯罪的遏制力一直被愚昧地夸大。靠死刑遏制犯罪,乃原始人的复仇理念而已。


人死不能复活,聂树斌、滕兴善永无看到错案纠正的那一刻。九泉之下,何以瞑目。


所谓民意,与正当二字毫无关系。故刑法也需冲破民意藩篱,孤独找寻自己正当路径。


在对贪污贿赂者一味喊杀重判的所谓民意中,刑九却顺大势而为,删去贪污受贿犯罪具体数额规定。


10万元钱判10年,法官竟也常常下不了手,判得法官手软但无法停止。从今后,这种窘局将彻底改变。今天,会有很多人在看守所里期盼具体数额标准出台。无疑,他们将最先感知刑九的温度。


刑罚的威严,从来不就源于他的残酷性,而在于他的不可避免性。刑法,当遵循自己规律走自己路。就让愚昧去说吧。


罪名,从来都是法律创制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世上本无路标和禁行标识,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标和禁行标识。


历史演进中,刑法罪名也由简至繁。高祖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三条即可,可谓大道至简。现如今,近五百罪名仍嫌不够。


刑九终于又新增20个罪名。


历史证明,法律每多一项罪名,公民权利就减少一分。禁行标识方便了你,但也终将束缚你。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禁行标识的增多,也意味着枷锁的增多。


罪名总是增加,街市不曾太平,犯罪率仍在上升。于刑法而言,困惑,迷茫,无奈。而这,皆因刑法孤独。


法律有良恶之分。司法者有善恶之别。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打”虽成历史,但刑法仍被用作刀把子,运动式司法理念从未根除。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的热闹场面已然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穿着黄马甲电视认罪。进也,退也?历史终有评说。


在中国,刑法就这样孤独地,磕磕绊绊地行进。


法律的温度,是人心的温度。刑九的温度,你我终将感知。


秋风秋雨中,刑九施行了。


刑九没有任何仪式地施行了。它从来就不需要任何仪式。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仲若辛:《无罪辩护》深度揭秘惊人内幕
下一篇: 仲若辛:呼格案律师:该担何责?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