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左传》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时入深秋,万木萧杀。霜降已过,冬至将临,古代中国,此正秋后问斩之季。刑九生效,正在此时。
常言道“法律无情”,或许所指刑法也。刑如冷刃,秋风扫落叶。
岁月流驶,时代更迭,刑法的温度也在变化着。盗窃罪死刑早成历史,投机倒把、流氓罪也成烟云。
刑八取消13个罪名死刑,刑九再取消9个罪名死刑。
集资诈骗罪,从罪名本身到死刑设置,饱受拷问。死刑取消,乃是对某领域垄断体制反思的结果。吴英曾因该罪名命悬一线,悲催的是曾成杰没有等到这一天。
犯罪是对社会的对抗,乃社会产物,但鞭子总是打在个人身上。对重罪者,喊杀呼声不绝于耳。但,这跟死刑的正当性毫无关系。在狂热的喊杀声中,对死刑的质疑一刻也未停止。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不执行死刑,那里的犯罪率并未提高。中国从2007年死刑复核程序上收高法以来,执行的死刑大量减少,但并未因此引发犯罪浪潮。
死刑对犯罪的遏制力一直被愚昧地夸大。靠死刑遏制犯罪,乃原始人的复仇理念而已。
人死不能复活,聂树斌、滕兴善永无看到错案纠正的那一刻。九泉之下,何以瞑目。
所谓民意,与正当二字毫无关系。故刑法也需冲破民意藩篱,孤独找寻自己正当路径。
在对贪污贿赂者一味喊杀重判的所谓民意中,刑九却顺大势而为,删去贪污受贿犯罪具体数额规定。
10万元钱判10年,法官竟也常常下不了手,判得法官手软但无法停止。从今后,这种窘局将彻底改变。今天,会有很多人在看守所里期盼具体数额标准出台。无疑,他们将最先感知刑九的温度。
刑罚的威严,从来不就源于他的残酷性,而在于他的不可避免性。刑法,当遵循自己规律走自己路。就让愚昧去说吧。
罪名,从来都是法律创制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世上本无路标和禁行标识,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标和禁行标识。
历史演进中,刑法罪名也由简至繁。高祖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三条即可,可谓大道至简。现如今,近五百罪名仍嫌不够。
刑九终于又新增20个罪名。
历史证明,法律每多一项罪名,公民权利就减少一分。禁行标识方便了你,但也终将束缚你。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禁行标识的增多,也意味着枷锁的增多。
罪名总是增加,街市不曾太平,犯罪率仍在上升。于刑法而言,困惑,迷茫,无奈。而这,皆因刑法孤独。
法律有良恶之分。司法者有善恶之别。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打”虽成历史,但刑法仍被用作刀把子,运动式司法理念从未根除。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的热闹场面已然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穿着黄马甲电视认罪。进也,退也?历史终有评说。
在中国,刑法就这样孤独地,磕磕绊绊地行进。
法律的温度,是人心的温度。刑九的温度,你我终将感知。
秋风秋雨中,刑九施行了。
刑九没有任何仪式地施行了。它从来就不需要任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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