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航亿苇
▍来源 凯迪社区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毕崇江(题图)涉嫌违纪被查了,却分外引人瞩目。因为他曾是原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的审判长。作为一名担任中院副院长的法官违法乱纪,总不能用放松思想学习,不懂法不知法来为自己的错误搪塞吧?
法官、检察官等,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最重要依靠,他们必须首先做一个守法公民,在法治建设中表率。但是很遗憾,有些司法人员就是可以忘记自己的神圣使命,放任自己,最后深陷知法犯法的泥沼中。
按理说,毕崇江通过季建业案应当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浅显道理。如果他所犯的事在审理季建业案之前,那也应当在审案期间自我警醒,提早向反贪部分交待问题;如果在审理季建业案期间及之后犯案,那性质就更严重,表明此人太两面性了,即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人生还是在于自我选择。有些人能够守得住自己,有些人就是不能够。那种守不住自己的人,不配成为领导干部,更不配成为一名法官。反贪部门抓了这样的人,也是净化司法队伍,从而让正直清廉的人担当守护国家法治底线的重任。
前不久,国家决定给予法官、检察官特殊政策,包括单独职务序列和建立全国统一薪酬制度,其中法官设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法、法官4个级别,预期待遇应高于一般公务员。这样的重要改革是赋予法官、检察官全新的社会地位,让他们在司法实践中更能够昂起头来承担责任,维护法纪。这同时,也要求他们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操守。
一个健康的社会,法官、检察官也必须公平正义的化身,具有强大的社会公德号召力。不然如明朝一样,形成贪官审(起诉)贪官的现象,社会要根治腐败,走法治化之路,便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从大的方面看,社会治理的成功离不了法治建设的成功,社会治理的失败一定有法治建设不完善的原因。
比起季建业及更大的老虎,毕崇江的行政级别也就是个副处级(以后改革了不再这样套行政级别)吧,至多算个小老虎。但这样的人身在法院系统,还是中院副院长,那就不能小看其违法乱纪的社会危害。这样的人确实应当发现一个就立即查处一个。敢于查,敢于公开处理,反而有助于社会重建对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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