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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158)• 马有奴四运输毒品案:罪犯炮制贩毒假案 骗取公安局巨额奖金
来源: 兰州晨报     作者: 廖明     更新时间: 2015-07-14    分享到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兰州晨报

▍记者 廖明


继“毒导演”马进孝本月15日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刑15年后,由他等一手策划导演的最大一起假毒品案的受害人——摩的司机马有奴四于2005年6月17日16时从兰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无罪获释。至此,震惊社会的四起贩毒假案悄然落幕,马有奴四已被羁押1400多天。


马有奴四当年39岁,在兰州靠“摩的”载客维生。


2001年9月15日,马进孝以给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破毒品案为名,伙同马宏宝在东乡自治县达板乡其前妻家中,用扑热息痛药片加工成10公斤假毒品海洛因。9月18日,马进孝与他人经预谋后,在小西湖租乘一辆夏利出租车,将找他索要车钱的马有奴四骗上车,两人同车驶向临洮沙塄木厂。途中,马进孝频频电话联络,两头调度,一方面让其前妻何某和马宏宝(已判刑)准备假毒品,另一方面通知警方布控抓捕。


马宏宝按马进孝的安排,先骑摩托车前往临洮县沙楞木材厂附近“望风”,在确认无“异常”的情况下,由何某将与玉米混装的10公斤“毒品”放进一个白色编织袋,用架子车拉到沙楞木材厂附近,转交给在此等候的马宏宝。马宏宝又依安排,将编织袋转交给马进孝。马进孝则让马有奴四将编织袋运往兰州,当马有奴四乘坐的红色夏利出租车行至兰郎公路35公里处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察截获,警方当场从编织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001克。


“破案”后,马进孝从兰州市公安局获得14万元巨额奖金。


查获毒品后,2001年9月19日,兰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经化学分析,所送检材中均检出海洛因成份。2002年1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送检的1号检材中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1.48%;二号检材中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1.35%;3号检材中未检出海络因成份。


当发现案件有假后,兰州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及时向上级汇报,警方采取有力措施,在临夏市一举将马进孝擒获,并收缴了被骗公款和马进孝用赃款购置的桑塔纳轿车。审讯中,马进孝供出与人合谋共同炮制彭清(化名)、杨树喜、荆爱国贩毒假案的内幕。


马有奴四犯下“死罪”后,绝望中的妻子不辞而别,家中只留下八旬老母与年仅6岁的儿子。失去依靠的老母亲自顾不暇,祖孙俩东家进西家出,靠讨食为生。不久,年幼的儿子离家出走,不知下落。


在马有奴四被押的4年间,他的老母亲思子心切,长长以泪洗面。昨天早上,当他听说儿子就要被放的消息后悲喜交集,喜的是儿子洗清罪名,母子即将重逢,悲的是没有看管好小孙子,无法向儿子“交待”。她不顾劝阻,早早就来到了看守所门前等候。老人默默坐在水泥台阶上,白色盖头在微风中轻轻飘动,双眼一直望着灰色铁门。


16时许,当马有奴四迈出看守所,母亲慢慢地站起了身子,却挪不动沉重的脚步。马有奴四三步并作两步,跪在母亲面前,抱住母亲嚎啕大哭起来……母亲默不作声,悲泪长流,一双枯手不停地在儿子头上抚摸……


一提起马进孝,马有奴四就咬牙切齿,他说他恨不得马上找到马进孝亲手将他杀掉。当他得知马进孝已被判15年有期徒刑后,半天没有吭声。


一年前,马进孝案开庭审理时,马有奴四的辩护人张彤就坚定地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他认为,起诉书认定马有奴四构成运输毒品罪的证据不足,马有奴四不构成犯罪。


马有奴四重获自由后,张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下称记):当初为何坚持为马有奴四作无罪辩护?


张彤(下称张):运输毒品是故意犯罪,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从甲地运送到乙地,且要获得运输利益。马有奴四运输毒品案是马进孝一手策划和导演的,案发前,他制造的十公斤毒品已经放好,且和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系好,只是等待物色好运输人,即大功告成。马有奴四,一个跑摩的的司机,因要从马进孝手中要回所欠的车钱,而成为他的目标。找到马有奴四后,他就通知了公安机关,当他顺利地把毒品放到车上后,再次通知公安机关,告知车号及毒品在什么地方。如此恶劣的手法,就是为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社会危害极大。


在这里,我代表受害人及其家属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感谢,他们及时发现错误,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责,撤回了起诉,使无罪之人免受法律追究,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


记:马有奴四案与荆爱国、杨树喜、彭清三案不什么不同吗?


张: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预谋好后找“罪犯”。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没有陷得太深……


记:从法律上讲,有遗憾吗?


张:遗憾还是有的,如果由法院对马有奴四作出无罪判决而不是由公诉机关撤诉更能体现法治精神。还有,当其他三起假案被揭露后,真相已经大白,如果先对马有奴四变更强制措施,更符合实际,起码国家将少承担一些赔偿责任……正如法学家所言: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不过,通过此案我们还是切身感受到了法治进步的力量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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