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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146)• 任文辉故意杀人案
来源: 河南商报     作者: 白润岱     更新时间: 2015-07-02    分享到


任文辉生活照


文 白润岱

来源 新华网河南频道/河南商报


受到全国广泛关注的“任文辉案”最近又有新的进展:河南省周口监狱的500多位警察于7月3日联名发出一份“呼吁书”,强烈要求重审和纠正任文辉案。


这份由500多人签字的呼吁书说:“任文辉原系我狱警察,三级警督警衔,为人谦和,与世无争。1997年,任文辉因涉嫌杀人被山西省太原市警方拘留时,我们作为他的同事,深感震惊和怀疑;作为执法机关的警察,我们又对有关方面依法公正处理此案一直抱有希望。”


“但是,几年来的事态发展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到失望。1999年,经过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审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审理,任文辉终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直关注此案的我狱警察在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后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冤案!”


呼吁书指出,现在已经披露的大量证据证明,负责办理此案的太原市警方对任文辉非法进行了刑讯逼供,并涉嫌制造伪证;检察院鉴于证据严重不足且互相矛盾,虽连续两次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但后来却在没有增加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终于迫于压力而批捕并强行起诉;太原市中级法院和山西省高级法院在法庭上伪证被连连揭露以后,不但没有追究伪证制造者的责任,反而公然采信了两个小孩(一个3岁,一个7岁零4个月)矛盾百出、显然是有受人操纵嫌疑的可疑证言,采信了任文辉反复声明是在刑讯逼供情况下所作的、又无任何其他证据支持的无效供词,并主要以此为依据,对任文辉进行了枉法判决。

    

任文辉被捕期间,他和他的家属一直没有放弃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诉后曾经向山西省高级法院下达过调卷指令,但山西省高级法院公然对最高法院的指令置之不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当在6个月内对申诉作出处理结果的规定置若罔闻,拖延6年对任文辉申诉不予处理,致使这一显然的冤案至今还未得到纠正。

   

呼吁书最后发出呼吁,强烈要求重审并纠正任文辉冤案。在这份呼吁书发出前,周口监狱曾派出代表,和任文辉的家属一道于1999年6月21日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任案于1999年7月经申诉已在该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但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尚未收到山西省方面的处理结果。如果要再次到最高法院立案,必须等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申诉的结论或重审裁判之后。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告诉他们,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申诉案件的处理最长时限不能超过6个月。


从北京回来后,周口监狱的代表和任文辉的家属再次到山西向有关方面交涉。他们分别向山西省人大和山西省政法委递交了《河南周口监狱关于任文辉案的情况反映》。还会见了正在住院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韩庭长。这位法官说,他接办此案时发现该案在证据上确实很有问题,如果驳回任文辉的申诉有些于心不忍,但是,如果不驳回的话,裁定结果又是审委会定的。最后,韩庭长说,他近两天就会出院,上班后会马上写份报告,争取尽快拿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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