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学驻日海外同学会合影
摘要:朝阳大学在民国时期享有盛名。1929年,在世界法学会海牙会议上,朝阳大学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学校”。其后,即有遍传的“南东吴、北朝阳”及“无朝不成院”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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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讲朝阳大学,先把话题拉远一点儿,说说陶希圣。
陶希圣是民国时期的名人,一如朝阳大学之名校。他曾任教于朝阳大学,因此,两者有着很深的渊源。
顾颉刚曾说过,“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是郭沫若和陶希圣先生,事实上也只有他们两位最有成绩”。虽提到郭氏很让人不舒服,但顾颉刚随即又说,而其中“陶希圣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有极深刻地认识,他的学问很是广博,应用各种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指示,来研究中国社会,所以成就很大”。
这个陶希圣也曾趟过浑水。抗战爆发后,追随汪精卫的“和平运动”,于1938年12月19日随汪飞往安南,终成大错。好在陶氏醒悟很快,1940年初,与高宗武一起秘密逃离了汪集团(是谓“高陶事件”,陶之子陶恒在《“高陶事件”始末》中有详述)。
陶希圣有很多高论。比如对参加与退出汪集团,他便打比方说,“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死了半截,发觉是毒酒,不喝了。汪喝了一口,发觉是毒酒,索性喝下去。”如果这话还略留分寸并含蓄,那么他对曾任教的“朝阳大学”说过的一段话,便完全顶格并不留余地了。他说:“中国法学和司法界,朝阳大学出身的人才是第一流,亦可以说是主流,法学教育史上,朝阳大学应居第一位。”
朝阳大学北京校舍大门
朝阳大学何以得到如此高的评价?
这所大学是在清末变革图新的大背景下产生的。甲午战争的失败,使国人顿悟变法修律之迫切。以大陆法系为主的法律制度开始引入中国。1904年中国历史上首所法律类学堂——直隶法政学堂成立。随后各省相继成立类似的学校,而时隔仅8年,1912年一所由汪有龄(子建)、江翎云、黄群、蹇念益等法学界人士创办的新型法科大学便诞生了。因学校最终定址在北京朝阳门海运仓,故命名“朝阳大学”。
这是一所以法律、政治、经济科为主的学校。成立不久,便独树一帜、鹤立鸡群。1929年,在世界法学会海牙会议上,朝阳大学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学校”。其后,即有遍传的“南东吴,北朝阳”之说法。东吴大学是当时中国唯一系统讲授英美法系的法科院校,而朝阳大学则以大陆法系为基本纲目,两校形成南方呼应之势。
而更形象的赞美朝阳大学的话,当数“无朝不成院,无朝不开庭”。意思是,没有朝阳大学毕业生担任的司法官,不成其为法院,无法开庭审案。此话虽属夸大,但现实中却常常出现同一法院内多为朝阳毕业生的情形。
据统计,自1912年到1949年的37年间,朝阳大学培养的法科毕业生达6230名,占同期法科学生总数的七分之一强,而司法官考试录取人数和名次一直执掌牛耳,无人能出其右。而自1914年9月起,教育部和司法部便续地明令褒奖朝阳大学。据说原因,一是学校管理规范、学风淳朴;第二便是前述的该校学生参加高等文官考试暨司法官考试的录取比例和名次都位居前列。
朝阳大学如日中天的原因,分析起来,当源于建校伊始十足的先天之气。比如学校的掌门人汪有龄、张知本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江庸、黄群均则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许多教师多毕业于日本法科学校或本身就是日本人。因此,相对于中国本土的其他院校而言,朝阳大学的大陆法系传承非常正宗、有序且厚重。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对大学进行改革、整理,仅有法律和经济科的朝阳大学被降格为“朝阳学院”,但人们仍习惯以“朝阳大学”呼之,而学院的大印也仍使用“朝阳大学”。
抗战期间,朝阳大学先后迁至湖北沙市、四川成都和重庆。抗战胜利后回迁北平。1949年该校被由人民政府接管,在原址成立中国政法大学。这个“中国政法大学”与后来的同名大学并无传承关系。到1950年2月,即与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合并成“中国人民大学”了。
朝阳大学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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