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省最高院刑三庭法官张军
与某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视频
▍文 老海 ▍来源 作者博客
二审终审的一纸判决书,将参与泄露原广东湛江国资委某官员通奸视频的民警送进了监狱。从此,这民警就开始了在监狱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日子。
当然,从此以后他也不再是一名人民警察,而成了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一名罪犯。
洗心革面,意味着面壁思过,荡涤三观。
在监狱,处处可见的铁门、铁栏和铁丝网,都是这名“新加米”思过改造的“壁”。但在这名前民警现囚犯的心里,过,是什么?相信他至今仍在苦思冥想里。
通奸或是某些官员个人三观里的时尚东东,但绝不是当下社会可以任何价值观去接纳的。在这个层面上,尤其是在十八大后,举报官员通奸本该是一种值得全社会肯定的公民义举。可是,湛江民警因泄露官员通奸视频锒铛入狱的大新闻,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也让人无法心绪安宁。
试问,有谁还敢参与举报官员通奸?
很显然,案源来于视频出处。在网络曝光通奸视频后,一定有人在第一时间关注了视频的来源,然后警方介入,一查就查出了民警的“滥用职权”。这当是该案滥用职权罪早期侦查的思路和雏形。
然而,在早期的侦查里,实在有太多蹊跷的细节与过程令人莫名其妙。如,警方是怎么介入调查的?是通奸官员报案而应案介入还是因为有人下令彻查而领命挺入?下令彻查的人是谁?他为何要下令彻查?彻查的真正目的和动机是啥?是为核查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还是为打击报复举报人?为何他会在人人都在关注官员通奸细节及后续内部处理结果的第一时间里仍能临乱不乱而首先想到了通奸视频必然来之于警察的滥用职权?
这些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法律困扰的问题。
首先,官员通奸的视频原本是在宾馆保安部门的手里,在那部大块头的监控器里头。这个时候,它还在宾馆保管的权限里。但是,如果这个视频一直保留在宾馆保管的权限里,那名被曝光的国资委官员就会继续潜伏下去,也会继续如法炮制去宾馆开房通奸,继续腐化。可当视频挪了地,从保安部门挪到大众网络,它就必然功德无量而成为检举官员通奸的铁证。
毫无疑问,如果知情通奸的举报者单独去跟宾馆保安部门理智商榷,或理直气壮去索取这段通奸视频,这起事件就会美轮美奂,不会有人因为举报体制阴暗而获罪坐牢,也不存在有人寻思借助法律空间去打击报复。即便举报者拿出一定数量的好处费给宾馆保安部门的人员,这起事件也不会因此跟刑事行贿罪名搭扯上关联。
可惜,铸成这起事件目前这个两败俱伤结果的,恰恰就是这段通奸视频在“挪地方”的时候出了差错。
一个与民间反腐无法不捆绑、与国家法治无法不关联的问题出来了:民间举报人该如何去做才能够依法调取官员贪污腐败的证据?比如事件里的官员通奸视频。
这个宏大的法律问题,完全可由另一个微细的非法律问题来替代回答:从宾馆监控器到大众网络有多远?
无疑,假设事件里的民警不是以民警身份去调取视频,或者他原本就是一个不穿制服的群众,他将视频成功“挪地”的行为就是民间反腐义举,而不是招惹牢狱之灾的滥用职权。
可如是一来,一个令人不寒而颤的逻辑就出来了:如要通过调取宾馆视频去揭发官员贪污腐败,就永远不能是警察的个人行为,而永远只该是不穿制服的人,或永远是警察的公务行为。
而一旦这么个逻辑成立,另一个同样令人不寒而栗的逻辑也就一蹴而就:湛江这座城市就是官员开房通奸嫖娼的避风港,中国凡是好色的官员都可大大方方到湛江的宾馆开房通奸或嫖娼。
姑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成立,一个不容忽视的残酷的事实已然成立,那就是,湛江人,包括湛江的警察,已经惧怕了参与民间举报。
不妨跟当事民警换个位,再穿越回到事件之初,你会怎办?举报官员通奸义不容辞,可如果以公务行为去介入,一则你要担心暴露,你不过就是一个小股级民警,被副处级的通奸官员知晓你的身份就绝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二则这么一个举报调查未必会获得局所领导的批准,且动辄就会打草惊蛇,宾馆监控器里的证据也或会在你到达之前已经灭失;三则你或会提前遭遇打击报复,通奸官员不曾“中枪”,而你已出师未捷身先死。
回个神,再回到现在的现实,国资委那位官员的奸情被成功全网曝光,就可告慰一次极不容易但最终大功告成的民间举报,这里暂且不论湛江当地党委政府是否有从严处理这档事,单论滥用职权一事,因了参与这次举报义举,当事民警的带罪入狱就颇有了一种“出师大捷身后死”的悲壮。
悲壮归悲壮,悲剧终悲剧。当事民警成事有余,败事也有余——他竟然在参与举报的同时还收受了另一名举报人的5000元“泄露费”。
既然参与举报的动机不是为了举报,而是奔了贿钱去,他充其量也就是“有幸”参与了举报,而不是有心去参与举报阴暗。虽然同为反腐举报,受贿而举跟义举而举二者天壤有别,不可等语。这令他从人民警察到监狱囚犯的人生跌宕一点也不冤曲,也令得一桩唯善唯义的民间举报被抹上不该有的颜色,徒使人扼腕长叹个中的败事有余,及其悲剧性的收局。
个体悲剧不成遗憾,可另一个悲剧,一个事关一座古老城市的民风、政风和党风的群体性悲剧,却已兀然成憾——
难道湛江真的是官员开房通奸的天然避风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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