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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思余 • 媒体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最大推手
来源: 共识网     作者: 阮思余     更新时间: 2014-12-18    分享到


摘要:媒体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最大推手,一方面,这说明媒体对于司法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司法机关对于冤假错案的平反力度还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期望。这是媒体的幸运,还是司法机关的悲哀?


▍文 阮思余  ▍来源 共识网


在冤假错案的平反过程中,一个颇为耐人寻味的事实就是,冤假错案的家属要去为冤假错案申诉。而申诉的渠道往往并不会很畅通。找司法机关有用吗?找律师有用吗?呼格吉勒图案告诉我们,在为冤假错案平反的过程中,找司法机关申诉的作用甚微,找律师的作用也不大。只有找有影响力的媒体。通过媒体的舆论压力,或者让上级主要领导批示,通过这种媒体舆论的倒逼作用来给司法机关施压,或者上级机关与主要领导的批示来给下级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以压力。这是为冤案平反可行之道。


一是不找司法机关找媒体。面对冤案,人们不再寄望于清官垂访,也不寄望于司法机关及其相关人员的良心发现,只能寄望于有良知的媒体人,寄望他们能够为其申诉鸣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遇到了新华社驻内蒙古分社的汤计记者。汤计成了他们多年来不断上访申诉的最重要的依靠者。


要不是汤计多年来(2005-2011)连发五篇新华社内参,估计呼格吉勒图的案件也很难成为内蒙古当局重新审理的案件,更不可能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冤案。要不是汤计在此案的过程中,通过私人关系不断去做公检法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以及协调呼勒吉勒图父母亲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意见,估计此案的平反尚需更多时日,甚至可能会是另一种走势。因此,当新京报记者采访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为儿申诉这9年来,最担心什么事情?老两口回答:“担心汤计被调走。”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汤计成了他们申诉喊冤的最重要的依靠者。


汤计的五篇内参的背景以及内参主题如下:在接触呼格父母,初步了解案情,并与专案组接触,在进一步了解案情后,汤计写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2005年11月23日);在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10条命案只起诉9条,呼格所涉及的强奸杀人案没有被起诉后,汤计写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2006年12月8日),以及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并附上“偿命申请书”(2006年12月20日);在呼市公安与检察院都承认呼勒吉格图案是冤案,而呼市中院不承认呼格吉勒图案是冤案的前提之下,汤计写了第三篇内参《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2007年初);在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交流之后,汤计想到解决呼格吉勒图案的方法是针对法院程序提出跨省区异地审理,于是写了第四篇内参《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2007年11月28日);在2011年初,原内蒙古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走马上任内蒙古高院院长,而且有意积极推动呼格案复查之际,汤计写了第五篇内参《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2011年5月5日)。汤计的五篇内参对于该案此后的发展可以说起了非常重要的舆论引导、舆论倒逼,以及来自高层批示的支持作用。不能想象,要是没有这五篇内参,该案会何去何从?!


二是不找律师找媒体。在一些冤假错案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律师竟然也不愿意去代理相关案件,尤其是本地律师更是无法直接过问。似乎这是一个敏感问题,最好是不要去触碰它。呼格吉勒图案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2005年冬,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最先是找到呼市一个有名的律师,即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律师。可是,何绥生律师告知李三仁夫妇,这个案子他办不了,得找新华社驻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这就说明,律师很清楚,相关案件,尤其是有争议的案件,很多时候,他也往往无能为力。只能是“望案兴叹”!


众所周知的是,诸如此类的事件,早就不再是一个司法案件,而是一个政治案件。要解决这类案件,不能仅仅只是遵循司法逻辑,更重要的是要遵循政治逻辑。既然是政治案件,无非只有两种途径才能解决这一问题。要么就是走上层路线,能够找到更高级的领导,通过高层领导的批示、过问,进而摆平此事。如果这一条路走不通,就只有诉诸媒体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司法途径、律师的作用相对较弱,而媒体可以发挥的作用相对更大。


“帮我联系记者”,“帮我联系媒体”,“帮我联系XX报纸”,已经成为诸多涉案当事人、需要为冤案平反者的最大寄望。这就说明,一是掌握平反冤假错案的体制内的力量一时半会还很难依靠。人们从寄望于清官到寄望于有良知的媒体人。这就说明,人们难以再寄望于清官,我们不禁要问,清官都去哪里了?有良知、坚守法治精神的司法人员都去哪里了?


如果一个社会的人们遭遇了司法不公之后,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去申诉其问题,只能求助于媒体,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司法环境太不尽如人意,我们的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还有相当提升的空间。媒体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最大推手,一方面,这说明媒体对于司法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司法机关对于冤假错案的平反力度还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期望。这是媒体的幸运,还是司法机关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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