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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杨达才被判14年 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来源: 人民网     更新时间: 2013-11-25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2013年9月5日电 (唐述权)今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8月,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因在一场造成36人遇难的特大车祸现场面带微笑而遭到网友质疑。之后,“微笑局长”杨达才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在网络上被曝光。随后数日内,杨达才又被网友陆续挖出戴估价13万元的眼镜、腰系名牌皮带,被网友戏称为“全身都是宝”。

 

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13年2月22日,陕西省官方披露,经陕西省纪委进一步调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8月30日,“表哥”杨达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元存款来源不明。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犯了罪,愿认罪服法。14时4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当日庭审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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