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摸钱易受刺激兜里揣
北京晚报2013年7月10日讯 职务侵占罪乍听起来似乎是只有企业高管等有地位、有权势的人才会触及的罪名,其实在现实中,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更多是收银员、销售员、临时工等基层“小人物”。西城检察院统计了三年来查办的31件职务侵占罪发现,涉案33名被告人中,只有1人是所在公司的股东,算是高级领导,7人为超市经理、饭店大堂经理等中层领导,余下25人都是基层员工等“小人物”,占了近八成。
有个案例是这样的。徐某是送奶站的配送员,负责向十几个小区、一百多名顾客配送牛奶、收取奶费。去年4月,公司准备提高牛奶价格,但如果老客户预付下一年的订奶费还可以享受原价格的优惠。徐某在送奶过程中把公司的涨价计划告诉了顾客,部分顾客便预付了下一年的订奶费。
不过,顾客们付了钱,牛奶却收不到了,而且连配送员徐某也消失了。接到顾客投诉后,公司才发现,徐某带着8名顾客的16000余元送奶费“失踪”了。
检察官说,别看配送员没有任何“权力”可言,但作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负责财物流通,很容易钻空子侵占钱款。
除了配送员,销售、出纳、收银员这些大量接触现金的人员,贪念更容易被刺激。检察官统计发现,33名被告中,三分之一属这些职位,涉案金额达到了673万元,超过总涉案金额1200万元的一半。
其中,侵占金额最大的苏某是一名出纳,其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现金支票取现、截留公司员工还款、利用刷卡机刷取公司银行对公账户等方式,侵占公司钱款608.5万元。经法院判决,苏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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