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013年6月19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的发布,今年以来,税务机关继续加大对发票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1至4月,全国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8504起,查处违法企业7942户,收缴各类非法发票664.9万份,查补税款13.6亿元。
在发票整治中,税务机关重点关注六大行业: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的教育培训。前4个月,共查处这六大重点行业违法企业3890家,查补税款4.5亿元。
税务总局同时表示,在今年的税收检查中,发票使用是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和查票必查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将充分利用各方信息,根据不同的行业、企业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整治。
一边是各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相关案件屡屡被曝光;一边是发票违法信息仍频频出现,发票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改观。
我国实现“以票管税、凭证报销”的财税管理制度,发票承载功能过多,由此形成了需求巨大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而发票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制度的不尽完善,使得虚假发票长期得不到有效监控。
今年4月1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发票管理进入新的阶段。目前,这一被称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一大“利器”的管理办法将如何发挥“打假”作用,也成为很多业内人士关注的重点。
事实上,从2009年我国开始探索网络发票,全国已有47个省级国、地税局进行了试点,有283.7万户纳税人使用和开具网络发票15.82亿份,占机打发票约10%,涵盖工业、商业、建筑安装、房地产、服务业等。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网络发票正加快在全国推广:山东地税首个网络发票系统在青岛所有使用发票的行业上线、广西国税局实现网络发票全覆盖、江西也将在7月1日正式在全省范围实施网络发票……
税务总局之前曾表示,网络发票的推广主要目的是有效遏制发票违法犯罪,降低纳税成本。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网络发票推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利用省以上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实现发票的在线开具、查询、购销等功能。
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发票违法犯罪给经济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亚于制售伪钞,网络发票从推进信息化、增加透明性的角度,对发票违法犯罪可以起到有效的遏制,但不能完全杜绝,发票违法犯罪更要从深层次、从源头上遏制,与公务卡结算制度、征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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