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2013年8月13日讯 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走私、运输毒品一吨多的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中张观土、陈金喜判处死刑,1人判处死缓,3人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15年有期徒刑。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受梁×杰(另案处理)指使,张观土以张水荣的名义用32万元购买了一艘木质渔船,用于走私、运输毒品。为掩人耳目,被告人走私、运输毒品过程高度隐蔽:两次交货、接货地点均选定在中国与某国相邻海域,并确定准确的经纬度;交货通过打手电筒和接头信物“利是封”(半张港币或澳门币)作为接头暗号,接驳、卸装毒品快速进行,交接后迅速返航。
2010年10月左右,在梁×杰的指使下,张观土以出海走私、运输毒品每人可获取港币10万至15万元高额报酬为条件,招募了被告人欧均喜、李土福、张水荣和同案人张×富(另案处理)、陈某(失踪),一同出海走私、运输毒品。李土福等人成功接收毒品70箱(每箱8000克,共560千克),并成功运往某国附近海域交给下家。
2011年8月,梁×杰再度指使张观土为其招募出海人员,张观土以港币8万元高额报酬为条件,招募了被告人欧均喜;欧均喜按照张观土的要求招募了麦亚五、谭伟明;梁×杰亦在境外以18万港币招募了陈金喜。11月10日,陈金喜等人依旧使用先前手法交接货,成功接驳了120箱冰毒,前往中国南海的交货地点。
2011年11月16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依法截停了该渔船,当场抓获陈金喜等4人,扣押120箱冰毒,共计1200千克。16日和17日,张观土、张水荣、李土福在吴川市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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