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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开通网上平台保障律师辩护权
来源: 中国长安网     更新时间: 2013-08-06    分享到

检察日报2013年3月20日讯  日前,一起涉及十多名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犯罪嫌疑人胡小伟(化名)的家人,委托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律师为胡小伟的辩护人。

 

据蒋旭介绍,她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到看守所会见了胡小伟。会见期间,胡小伟说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没有案卷里认定的那么大。离开看守所后,蒋旭带着胡小伟的这个疑惑,约见了检察院的承办人,和检察官交换意见。办案检察官对此非常重视,依法把胡小伟的案子退回侦查机关,建议补充证据。不久,补充侦查终结,胡小伟的涉案金额果然“降”了下来。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多年来辩护律师一直面临的“三难”。修改后刑诉法专门针对“三难”强化了律师权益保护条文,以保障司法公正。修改后刑诉法施行以来,具体效果如何?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在南京“三难”现象已有很大改善,有的地方还推出了一些创新举措来助推修改后刑诉法的落实。

 

记者还了解到,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开通了网上预约平台,为律师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约见办案检察官提供方便。据该院案管中心主任许剑锋介绍,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以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并与案件承办人交换意见。但根据以往的经验,在案件多的时候,辩护律师来阅卷,往往会因为人多而长时间排队等候。律师要跟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交换意见,若遇到检察官在办其他案件,极可能会白跑一趟。

 

“为了方便律师,我们把每起案件卷宗里的所有内容经过扫描,原原本本地制作成了电子卷宗。律师来了,打开电脑,就可以看卷宗。”许剑锋说,设立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就是为了充分保障律师权益采取的一项措施。(记者崔洁 肖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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