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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刘金林     更新时间: 2013-08-06    分享到

检察日报2013年6月9日讯 “没想到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这么方便!”上海市朝闻律师事务所管红霞律师对记者连声说,“这个平台真帮了律师的大忙。”

 

管律师的“惊喜”

 

让管红霞记忆犹新的是,今年3月初的一天上午,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出庭,庭审休息时,突然想起受托的另一起案件也将由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自己还未来得及阅卷。

 

要想阅卷,得先和检察院预约好。但是因业务太忙,忘了办理预约的事。可现在时间紧,来不及交给助手去办了。情急之中,她突然想起有人告诉她现在上海检察门户网站已开通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拿出笔记本电脑,登录律师预约平台后输入相关信息。

 

11点庭审结束,她取出手机,惊喜地发现收到了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回复,通知她第二天即可阅卷。次日,管红霞按时来到浦东新区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工作人员核实她的身份后,告诉她案卷材料已经摆放在桌上,现在就可以阅卷。

 

“这个平台确实是检察院为我们律师着想,希望越来越多的律师能熟悉它、运用它。”管红霞感慨地说。

 

网上预约平台的“便捷”让管红霞赞不绝口的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是设置于上海检察门户网站(www.shjcy.gov.cn)一级栏目“网上办事”之下的二级栏目(www.shjcy.gov.cn/lsyypt),是集预约、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据上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2月下旬,预约平台开始试运行;5月3日正式开通运行。该平台专门在线受理上海市注册律师就本人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诉讼中的有关事项,比如提出不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预约平台24小时开放。

 

这个平台给律师带来哪些便利?据记者了解,平时办理预约阅卷或接待申请等这些看似简单的“小事”,会花费律师大量的精力。给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打电话,可能找不到具体承办人,而且打电话、到现场也只能在工作时间内。

 

让管律师们感到便利的是,有了这个平台,全天都可在线预约申请,既解决了“承办人不在预约不成”的问题,又打破了工作时间的限制。而且,由于申请与答复均在网上,“有据可查”,避免了以前的互相扯皮现象。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受理后可以同时通过网上、短信方式予以回复,确保律师第一时间掌握信息。

 

“技术上一小步,理念上一大步”

 

从律师一方看来,网上预约平台为他们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时间。其实,预约平台的作用绝不仅限于此。

 

有数据显示,近几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加上两大诉讼法的修改和实施,律师参与诉讼需求显著增加。如今年1月1日至5月17日,该市各级院接待律师阅卷291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8.07%。传统的办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情况。而且,以前对律师阅卷、交换意见、提交申请材料等事项的接收、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尚未统一规范,也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管制约。这与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保障律师执业权,上海市检察机关从去年11月开始酝酿建设律师预约平台,并与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进行协商。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对建设律师预约平台还专门作出指示,又“加了一把火”。很快,上海市检察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对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市检察院案管处草拟网上律师预约管理平台工作流程,制定预约申请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经审批成为覆盖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对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软件设计开发、维护和更新作出全面安排;全市各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设置律师阅卷接待场所、配备必要硬件设备、安排接待专职人员。试运行后,今年5月3日上海市检察机关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正式开通。

 

“开通这个平台,虽然从技术上来说仅仅是一小步,但理念上却迈进了一大步。”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处副处长葛建军向记者表示,这完全是检察机关对自己的约束。由于申请和答复都在网上显示,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很容易被发现。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处负责律师接待工作的丁妮坦言,不仅仅是办案人员有压力,作为对外窗口,案件管理人员压力也很大。

 

网上预约平台借助上海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建设的“上海律师一卡通系统”,对申请预约的律师执业身份进行认证,身份认证和安全问题解决了,但要落实好“全天预约、通知及时”的承诺,并非易事。如上海市检察机关规定:“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半日内受理;在受理后一日内通过网上、短信方式予以回复;遇案件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等特殊情况,在预约申请受理后一日内通过电话方式予以回复。”上述规定意味着,案件管理人员受理申请后必须在最快时间内联系上案件承办人员,协商好有关申请事项的处理。

 

“这种压力是值得的。”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曹苏明表示:“检察机关的诉讼活动和工作环节越来越透明,办案程序越来越规范,受到社会关注。网上律师预约平台的建立健全和使用,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可以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苏明还表示,建设律师预约平台,一是适应了信息网络时代发展的要求;二是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中加大律师参与诉讼的程序保障的要求,将律师相关权利落到实处;三是对律师执业行为和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形成双重监督跟踪机制,推动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浦东新区的“延伸服务”

 

自今年2月25日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试运行以来,截止到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共计受理律师预约203件,回复184件;共有93个律师事务所115名律师登录平台提交预约申请。

 

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按照市院统一安排,上下联动,有的基层院还根据本院情况积极探索、“主动加压”。

 

据了解,浦东新区检察院辖区内案件总量多、律师事务所多、接待律师量大,且该院管辖区域较大、办公地点分散。据浦东新区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张为介绍,该院有四个办公区,大部分律师不了解具体情况,以前经常跑错地方。为此,该院统一各办公点接待场所建设、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平台运作,充分依托律师预约平台,建立内部联动服务机制,将院本部、花木办公区域和张江、临港两个派出院受理的案件全部纳入预约接待范围,做到“一次预约、多点联动、统一回复、就近接待”,实现了各办公点间律师预约的无缝衔接,为律师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对于尚未受理的案件,接待人员也能登记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对接案件受理系统,待案件正式受理即能主动通知律师。

 

浦东新区检察院还制作了接待律师联系卡,注明该院接待律师的工作流程、预约须知、网上预约指南、投诉电话以及四个办公地的地址、地图、内设机构、公交线路等信息,放置于律师接待窗口,方便律师取阅。

 

“把好事办得更好”

 

对于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律师接待工作,经调查,律师满意率达到100%。葛建军告诉记者,这仅仅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透露,上海市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今年下半年将在律师预约平台基础上完成案件诉讼进程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在全市三级院形成统一、高效、便捷、全面的在线律师服务平台。

 

对于有的律师提出“预约平台登录有时非常慢”的问题,上海市检察院案管处检察官林慧表示,这种情况与律师认证系统有关,需要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进一步沟通;而从检察机关自身来说,也将通过研发手机客户端等手段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优化用户使用体验,为律师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目前,网上预约平台仅仅适用于律师,而且是本市注册律师,那么对于非律师的辩护人,能否享有这种“待遇”?曹苏明说,由于市司法局的身份认证系统只输入律师信息,所以目前只限于“律师”预约平台,但是从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出发,下一步考虑将预约平台打造成实现包括外地律师、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在内的“全覆盖”系统,这些辩护人只需到检察机关办理一次身份认证手续即可。

 

“原来的电话预约等传统方式是否取消了?”随着预约平台的运行,也有律师提出这样的疑问。丁妮说,网上预约平台仅仅是增加了一个联系途径,原来的联系方式仍正常使用。但是上述疑问表明,在预约平台的宣传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曹苏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律师熟悉、运用好预约平台,“把好事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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