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013年7月5日讯 2006年,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遭遇ATM机故障。许霆先后取款171次共获取17.5万元。2007年,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许霆案“第一季”引发舆论关注,法律界也颇多争议。二审时,许霆被改判5年。许霆案“第二季”改判后,很多人以为案件就此终结。日前,许霆递交申诉材料,要求重审。如今许霆案“第三季”出现,再次引发舆论关注:许霆为何在多年后又要求重审?背后是否有人在推动?
记者调查发现,许霆的身后,有银行界网友帮他提出申诉理由,推动申诉进行。昨日,许霆告诉记者,他考虑下月前往广东向银行索要对账单。
现状 许霆的生活因ATM机改写
6月的一天下午,山西临汾市,许霆先接上一位同事,开车到位于郊区的工厂核对票据,然后带着票和钱到市里的税务部门交税……这是他今年4月份开始的新工作的部分内容,路远事儿多,他忙得只能在路边停车小憩。不过,若有媒体约采访,他无论如何都会“挤”出时间。
许霆确实为申诉倾注了很大精力,但这不是他目前生活的重心。
“我不会为了申诉去上访,”许霆说这话时,旁边坐着怀孕六七个月的妻子。他去广州时也有女友,被判无期时,他怕耽误女朋友主动提出分手。两人出狱后曾见过一面,对方已经结婚生子,现在各有各的幸福。
忆及往事,许霆说,他的案件被从区级法院调到广州市中院时,同在看守所的狱友说,“案件上调”不是好事儿,意味着刑期超15年或是案情特殊,还打赌是否判无期。一审判决后,赌“无期”的狱友到处炫耀自己的准确预测。许霆说,自己因为“这样的事情”被判无期,让其他狱友找到了“一点平衡”。
二审宣判时,判决书前半部分的内容仍是盗窃罪、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许霆以为仍是无期,听到改判5年时,他差点哭了。“我说老天开眼了。”
狱中更多的事情“不便多说”。许霆只愿说那段经历让他更珍惜生活。不过24岁到28岁这几年在狱中度过,也让他“失去了很多的机会”。
让许霆欣慰的是,朋友们对他的信任未改变。2010年假释出狱时,很多亲朋冒雨去接他,在车站等了3个小时。回家后,他曾跟着一位做厨具的朋友做销售,现在的工作也是朋友提供的机会,有时工作内容涉及几十万元的票款,“不信任能把这些交给你?”
和许霆夫妇聊天时,他的一位任姓朋友走过来打招呼,并替许霆成为“黑户”鸣不平。去年春节前,许霆和几个哥们儿去申请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但是除了一位身份证名字有错误的人,只有许霆没申请下来。这位朋友认为许霆该为自己“平反”。
不过在许霆看来,他申诉的意义不止于此。
“后面还会有这样的事情,会不会还会被送到监狱去?如果这个人和我一样,用的是自己的卡,没有化装,起初是没有恶意的,只不过你(银行)没有及时地找过来,这个人产生了侥幸心理,最终没有退钱。这个人该接受那样的惩罚吗?我认为是不妥的。”许霆说。
被质疑不退还钱 回应称会还银行
许霆说,当时把钱拿回家,父亲把这些钱收起来,当自己想退钱给银行时却要不回来了。“作为一个父亲,应该是劝儿子把钱还回去,但他说做生意亏了十七八万,现在又出现这么多钱,说不给人家退,要退只能退一半。”
“毕竟是我父亲……”许霆摇头表示无奈,说现在自己的想法就是还钱。
针对一直未归还银行钱的质疑,许霆接受采访时说:“我肯定是要还钱的,不过现在挣钱也不容易,我没有能力还。但是只要我有了钱,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我肯定会还……”
许霆还说,当年他曾从父亲那里偷偷拿走部分钱,在太原开了间网吧,“希望能赚够钱还给银行”,但网吧被警方查封,“这个网吧如果拍卖了,不管拍多少钱都会还的,但是到现在网吧都被封着。”
案件内外的父子争执
许霆说,他认为事发后最初几天,银行还没报案,若他父亲同意把钱退了,银行可能就不报案了。“换个角度说,以后坐不坐牢不说,至少我取的这些钱没有让人家遭受损失。”
许霆的抱怨,其父许彩亮也知道。许彩亮告诉本报记者,当时“不是不让退钱,是得有个说法”。他认为儿子“有错无罪”。
现在,他认为这笔钱不能还,因为银行的损失,已经由自动柜员机厂家赔偿。“还给银行,银行就收双份的钱,那到底是谁得利了?”许彩亮反问记者。许霆却表示,“有错无罪”是父亲后来才知道的名词,为“合理化”最初不让还钱的行为而找的解释。
父子俩都觉得和对方“难以沟通”。如今许霆开始申诉,许彩亮并不看好儿子,“我觉得他说的理儿不对。”被问及该是什么理儿时,许彩亮想了会儿说,“太反复,原来说不申诉,现在又申诉。”
许彩亮还认为,儿子出狱后应该做的事情,是集中精力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然后通过宣传“推动相关法律的出台”,否则“这几年的牢就白坐了”。
挫折 受挫搁浅的“普法”经历
许霆父子的生活都和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几年来,许彩亮接到过一些电话,都是类似许霆案的当事人家属,询问他们的处理经验。
许霆说,假释后经朋友辗转结识一位江苏老板。那位老板建议许霆组个团队做普法宣传,具体宣传什么、怎么宣传,他们没有清晰的思路,但许霆作为团队一员,最好“以身讲法”,也就是用他的事情当引子,进行普法。
许霆对此有点排斥,但并不否认这件事的意义,“如果当时我知道会被判无期,我绝对不会那么做。”
他们去拜访一些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建议并有律师做讲座;他们还做市场调查,对市场需求进行“摸底”。工作进展并不顺利。有人愿意参与,也有人认为是在“作秀”,去工地调查,他们被拦在门外……“普法”慢慢地搁置了。
许霆说,现在开始申诉要求判无罪,再“以身讲法”显然不合适。不过许霆认为,自己此次的申诉过程,也是一次“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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