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2011年12月2日讯:新郎官以酒楼欠其公司业务款为由,提出用欠款折抵自己的婚宴款,遭到拒绝后,竟用失效支票支付这4万余元婚宴费用。后来,其于心不安,投案自首。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一审判决犯有票据诈骗罪,处以缓刑。
被告男子张某现年28岁,天津人,曾自己开了一家婚庆公司,后被注销,于是应聘到另外一家婚庆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2010年10月张某结婚,举办婚宴的酒店与他任职的公司素有业务往来。付款时,面对这4.4万余元的婚宴款,张某想起该酒楼正好还拖欠婚庆公司4万余元业务款,于是头脑一热提出想以婚宴款折抵,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拿出一张自己已注销的那家婚庆公司的支票交给酒楼。酒楼工作人员前往银行转账,发现支票有问题后报了警。而蜜月归来的张某越想越觉得心里不安,将婚宴款全部归还,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河东区检察院以票据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票据诈骗罪罪名成立。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赔款项,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通讯员刘钰陶然记者解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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