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贪污罪贿赂罪及渎职罪等
检察日报2013年4月27日讯 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1月30日,国内主流媒体陆续报道,辽宁省辽阳县出现以廉价猪肉鸭肉为原料、添加有毒有害添加剂制售的假羊肉卷。对此,辽宁省检察机关迅速出击,现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等对质监、卫生、国土、工商等部门8名公职人员立案侦查。这是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一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报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了这一专项工作。1月30日,高检院印发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直接破坏党群关系,严重威胁党的执政地位。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保障发展、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检察机关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途径,是推动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
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专项工作部署,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取得良好效果。1月至3月,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57件5102人,涉案总金额5.4亿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81件2054人。内蒙古、吉林、广东、湖北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厅级领导干部渎职犯罪案件5人,有力地维护了群众权益。
编者按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往往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老百姓的感受也最直接。本报从今天起开辟专栏,报道各地检察机关坚持执法为民,着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的创新举措和成效,敬请关注。(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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