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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半年107人因非法集资被刑拘
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 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 2013-04-15   

法制日报2012年3月11日讯(记者陈东升 陈逸群)  南存辉、周晓光、宗庆后、尤小平、李如成、庄启传……这些浙江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如今人们耳熟能详的着名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之初,几乎都有过民间借贷经历。可以说,没有民间借贷就没有浙江民营经济今天的辉煌。但民间借贷也是一把双刃剑,离非法集资只有一步之遥。统计显示,一年多时间,仅浙江省温州市就至少有10人因此自杀、200人出逃、284人被刑事拘留。

 

80岁的张老师是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退休小学老师。她回忆说,1978年她们家翻盖新房,向亲朋好友借了380元。1991年为儿子在市区上陡门住宅区买商品房,又向5个女儿和其他朋友借了16000元。当然,其间也曾给亲朋好友出借过钱。

 

与上面的无偿借款不同,从1993年开始,张老师也陆续将节省下来的退休工资借给她的早年学生或熟悉的同村村民做生意,月利息在1分5至2分不等。张老师说,他们借钱不是用于盖房子娶媳妇,而是用来做生意赚钱的,按照当地做法,是要收利息的。

 

“张老师的经历大致勾勒了温州民间借贷历史演变的基本路径:从无息到有息,从亲朋好友到不特定对象,从生活用借贷到生产性借贷,”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介绍说,民间借贷原先一般建立在地缘、业缘和亲缘之上,其范围集中于一定的经济区域内,无需论证,无需审批,无需担保,手续简便。他做过抽样调查,在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经济刚刚起步阶段,几乎每个外出跑供销接业务的供销员都借过高利贷,民间借贷对温州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功不可没 民间借贷推动民营经济

 

“据最新调查,90%以上的受调查民营中小企业表示,实际上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3年中有62.3%的融资来自民间借贷。”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公司董事长南存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事实上,南存辉也是民间借贷的受益者。1984年,他在老家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和同学胡成中合办求精电器开关厂,最初的部分创业资金也是向朋友借的。

 

与南存辉一样,新光集团的周晓光、娃哈哈集团的宗庆后、华峰集团的尤小平、雅戈尔集团的李如成、纳爱斯集团的庄启传……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浙江省代表团驻地,这些如今耳熟能详的着名民营企业家在不同场合交谈中透露,在创业之初,他们几乎都有过民间借贷的经历。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最大的特色优势,是浙江发展的活力之源。”3月9日,浙江省省长夏宝龙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30多年前,浙江人敢为人先,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行者,使得浙江在短短三十几年内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志邦认为,由于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可能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只能依靠民间借贷途径解决急需的生产资金。现在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生产总值、80%以上的外贸出口和90%以上的就业岗位。浙江民营经济能取得如此辉煌成就,民间借贷功不可没。可以说,如果没有民间借贷,就不会有浙江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今天的发展。

 

危机四伏 民间借贷该往何处去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区依靠阀门、医疗器械、空压机配件等行业起家,民营经济发达,民间借贷市场需求巨大。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这里出现了“银背”即职业放贷人。“银背”大多为家庭妇女,她们从亲戚朋友处吸纳存款,然后再转贷给急需资金的民营企业主,从中赚取利息差价。在永强,每年都流传着“银背”如何如何赚了大钱的传闻。

 

据温州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叶新明估算透露,温州市的民间资金大约在4500亿至6000亿之间。近年来,由于大量民间资金从原先的房地产、能源等行业撤离,温州民间资本突然间变得丰裕。民间借贷行业的高额利润回报,诱使许多民营企业主逐步放弃实业而涉足民间借贷,一时间,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如雨后春笋般在温州市冒出。仅龙湾区,2010年全盛时期,民间担保、寄售行、投资公司达800多家,公开半公开从事吸存放贷生意,还大张旗鼓地成立了区担保协会。

 

“这就是浙江省民间融资出现的新特点:参与主体复杂,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公开化和半公开化,跨区域运作,民间融资纠纷案件增多。”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李有星对民间融资颇有研究,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比如说民间融资主体,既包括大型公司企业、个体商户、自然人,也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组织和个人,公开将民间融资当成是经营谋利的优选方式。

 

由于民间借贷主体复杂、涉及面广,一旦出现借款方无法及时兑现承诺的高收益,危机就开始出现。2011年下半年,危机首先从龙湾区爆发,然后向全市蔓延。一方面,出借的贷款无法收回,另一方面,要钱逼债的债主盈门,无奈之下,许多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的老板选择了回避、出走甚至自杀。据民间统计,2011年至今一年多时间,温州市至少有10名从事资金掮客行业的人自杀,200名以上企业主和放贷人回避出逃。

 

据龙湾区统计,因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2011年下半年以来,800余家民间担保、寄售行、投资公司等已基本停业,全区倒闭企业39家,企业主出逃41人,涉及资金43亿元。放高利贷的放贷人出逃21人,涉及资金35.9亿元。

 

伴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增多,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并呈上升势头。仅鹿城区法院从去年9月至今5个多月,共受理因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75起,123人因此而成被告人。

 

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下半年至今,温州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05起,涉案金额128亿元。涉案犯罪嫌疑人144名,目前已刑事拘留107人。在打击暴力讨债等次生犯罪方面,全市目前共立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87起,打击查处133人;故意伤害案件35起,打击查处44人。

 

“目前,浙江省的民间融资主要存在9个方面问题:主管机关缺位,信息监测体系缺乏,民间融资组织规范欠缺,高利率增加企业破产风险,非法转贷放债牟利显现,非法融资广告网络公开化,融资服务中介或金融掮客缺乏管理,非法集资活动依然存在,法律责任可操作性缺乏。”李有星说,这说明迫切需要对民间融资加强引导规范。他建议中央确定由地方政府主管民间融资工作,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趋利避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的民间融资行为,促进民间融资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虽然民间借贷功不可没,但离非法集资犯罪也只有一步之遥。在我看来,民间借贷天堂在左地狱在右。”陈中权认为,民间借贷向左还是向右,这已不是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解决的权力范畴,需要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在大方向上予以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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