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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走私犯罪案件创十年来新高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俞淑远     更新时间: 2013-04-14    分享到

人民公安报2013年3月1日讯  2012年,围绕“稳中求进”总基调,针对反走私严峻形势,海关总署集全国海关之力,开展了为期1年的打击走私“国门之盾”行动,取得显著成果,各项办案指标创10年来新高。

 

打击广度深度力度空前

 

“国门之盾”行动是近年来海关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开展的一场力度空前、规模空前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行动围绕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经济安全和规范贸易秩序、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等4个领域开展打击。先后开展打击电子产品、资源性产品、毒品、武器弹药、濒危物种、废物、文物走私及重点地区非设关地走私、“水客”走私、出口骗退税等19个全国范围的重大专项行动,打击广度深度力度空前。

 

行动中,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1832起,案值342.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6%和77.9%,其中涉嫌偷逃税额千万元以上的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80起,同比增长43%;查办各类行政案件9.7万起,案值5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和34.3%。各项办案指标创10年来新高。

 

重点打击四类犯罪行为

 

重点打击与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生产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走私,有效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国门之盾”行动共查获涉税走私犯罪案件1087起,案值342亿元,分别增长16.9%和78%,一大批盘踞一方、关系盘根错节的走私团伙被破网除链。通过开展打击治理“水客”走私专项行动,摧毁集“购运储销”为一体的“水客”走私网络12个,打掉“水客”及购私、贩私团伙64个,旅检渠道“水客”走私受到明显遏制。查获多起行业性伪报、瞒报走私海产品、水果、打印耗材、人造板材、花生等重大案件,相关行业进出口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重点打击资源性矿产品出口走私及骗取出口退税,有效维护了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行动共查获资源性矿产品出口走私犯罪案件48起,案值23.9亿元,涉嫌偷逃税额2.4亿元,主要涉及稀土、硅铁、镁、铁合金等。查获出口申报不实影响退税案件6330起,案值约107亿元,涉及税款8亿余元,分别是上一年的1.3倍、3.6倍和4.2倍。医药、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冷冻蔬菜、空调设备、服装家具等行业性高报退税行为得到规范。

 

重点打击毒品、枪支弹药走私,有效保护了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国门之盾”行动共查获毒品走私犯罪案件417起,其中一次性查获走私毒品5公斤以上重大案件36起;缴获冰毒、海洛因、氯胺酮、可卡因等各类毒品2.3吨,同比增长17.9%。查获武器弹药走私犯罪案件44起,相继查处了沈阳“4·05”走私制式枪支案、深圳“11·1”走私枪支弹药案等重要案件,铲除了一批走私贩枪团伙,有力地震慑了境内外走私贩枪犯罪分子。查获各类违禁印刷品、音像制品180余万件。

 

重点打击废物、濒危物种、疫区动物制品等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走私,保护了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门之盾”行动共查获废物走私犯罪案件54起,查证城市生活垃圾、矿物冶炼渣、建筑垃圾、废旧电脑和家电、废汽车及其切割件等各类走私废物39万吨。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刑事案件142起、行政案件622起,查获象牙、羚羊角、檀香紫檀、红豆杉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23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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