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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药监局公布10起生产销售假药罪典型案件
涉案金额均超1000万元
来源: 法制网     更新时间: 2013-04-14   

法制网北京2013年1月19日讯 记者卢杰 见习记者蒋皓 今天,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10起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典型案件,铬超标胶囊系列案等位列其中。

 

这10起案件分别是铬超标胶囊系列案、福建厦门刘某等跨境销售假药案、安徽滁州"8.23" 利用电视台广告销售假药案、江苏淮安张某等生产销售假降糖药案、江西万安县方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儿童药品案、山东济南"2.24"生产销售假抗癌药案、甘肃白银罗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案、天津塘沽"6.25"跨境利用互联网销售假抗癌药案、广东陈某等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河南郑州"4.23"生产销售假药案。

 

记者发现,这10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铬超标胶囊系列案中,各地公安侦破重大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8名,查封胶囊生产企业、明胶生产企业28家,查明涉案胶囊5亿余粒,召回铬超标胶囊(剂)药品12.3亿余粒,查封涉案企业的生产线94条。

 

10起案件涉及的假药名目繁多,几乎无所不包,如假胃药、假降糖药、假冒儿童药品、假抗癌药等。而在销售手段上,利用电视台广告、互联网销售假冒药品成为这些案件的突出特点。在福建厦门刘某等跨境销售假药案、甘肃白银罗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案、天津塘沽"6.25"跨境利用互联网销售假抗癌药案等案件中,犯罪分子均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推销、发货、收款等。

 

另外,10起案件还反映出老年、儿童药品为制售假药犯罪分子青睐。在安徽滁州"8.23" 利用电视台广告销售假药案中,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通过互联网从北京、河南等地大量购买"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仲景圣方"等各类假药,通过在电视台投放广告和向消费者直接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受害者多为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中老年人和农民。而在江西万安县方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儿童药品案、河南郑州"4.23"生产销售假药案中,均涉及大量小儿腹泻贴、宝宝一贴灵等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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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仲若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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