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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3-04-10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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