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构假合同,将从银行贷款的3000万元资金转存入私人账户,给银行带来2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记者27日从重庆酉阳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吴某目前已被刑拘。
警方称,吴某是重庆渝北区人,2008年到酉阳注册投资开办吴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但公司自开办以来效益一直不好。2010年9月,吴某在酉阳某银行获贷款3000万元,贷款日期至2012年。
据吴某自己交代,当时公司正与重庆一建筑公司因纠纷打官司,因担心公司被法院查封、冻结资产,吴某想出了通过其他公司进行资金转移的方法。除了购买材料用掉的800万元,吴某将剩余的2200万元贷款以虚假合同的方式转出。直到2012年2月贷款到期,吴某仅还银行贷款109.8万元,给银行造成了2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吴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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