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日报2012年7月25日报道(首席记者周斌 实习生贾媛媛 郑音妙)
核心提示
去年7月23日,本报A12版以《赵作海疑似陷入传销陷阱》为题,独家报道了赵作海陷入传销一事,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关注。之后,本报记者千里追踪赵作海至宁夏贺兰县,连发了6篇追踪报道,揭开了贺兰县“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等传销害人的真相。今年7月24日,记者从贺兰县法院获悉,将赵作海夫妇骗到传销组织的上线孟智勇,被判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回顾]
拿着国家赔偿款下注“资本运作”
去年3月份,在李素兰的老乡徐某的介绍下,赵作海夫妇到宁夏贺兰县“考察”,徐某的上线孟智勇开着路虎车带赵作海到宁夏生态园和物流港等地游玩,利用这些贺兰县的大工程给两人“洗脑”。从宁夏回来后,赵作海便从国家赔偿款中拿出7万元给了李素兰,汇入他们所在的传销体系老总孟智勇的账户,二人正式加盟传销组织。4月份,赵作海夫妇再赴贺兰县,李素兰又让赵作海拿出7万元,为她的两个女儿交了“加盟费”。
6月,赵作海回家收麦子。7月,李素兰因女儿病故也返回家中。7月23日,本报报道“赵作海疑似陷入传销陷阱”后,赵作海夫妇惊慌失措,迅速离开老家,为了躲避记者还改签了车票。7月30日,赵作海和李素兰再次到达银川,到站后徐某和孟智勇开着路虎越野车前往火车站接站,记者也于同日到达。
8月1日开始,记者安排线人作为卧底打入传销组织,经线人指认,孟智勇也曾为线人洗脑,并邀请线人一起投资“西部大开发”。8月3日,拍到洗脑的关键证据后线人暴露。
从8月4日开始,本报分别以《小心出发,神秘消失,他们准备做什么?》、《赵作海期待得到“黄金项链毕业证”》、《“卧底”暴露记者遭遇4辆车追堵》三篇文章揭露了资本运作害人的真相。这组报道引起了宁夏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的关注。他批示由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派人督办此案。
本报的报道,也令贺兰县太阳城小区聚集的各地传销人员惊慌失措。他们担心当地公安机关会展开打击传销的行动,于是纷纷撤离。8月8日,赵作海与李素兰也和许多老乡一起,脱离传销组织回到了老家。
[宣判]
被骗钱款未追回
出狱才一年多,赵作海得到的国家赔偿款就被骗了近三分之一,他一直希望能追回这笔钱。他不止一次对记者说:“这是我赵作海拿命换来的钱,是我的养老钱,你们一定要帮我要回来。”
然而,此次贺兰县法院虽然对传销组织首脑处以刑罚,却没为赵作海追回被骗的钱。7月24日,记者从贺兰县法院获悉,孟智勇在传销组织中的个人层级已经达到三级以上,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但是案件在侦办中并未查获涉案资金,因此传销非法所得无法追缴、退赔。
经贺兰县法院查明,2010年年初,孟智勇到贺兰县,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的名义,组织河南籍人员到贺兰县进行传销活动。该组织实行“五级三进制”管理模式,规定入1股是3800元,入10股是33500元,根据级别和发展的下线申购的份额款获得提成。截至2011年7月,被告人孟智勇直接或间接组织发展传销人员达34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并安排组织其下线中的骨干人员帮其管理该传销组织中的日常工作。在传销体系中起到了组织领导的作用。
法院认为,孟智勇在传销体系中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超过三十人,且其指示其他传销人员发放东西、通知开会、交入股钱,起到了组织、领导的作用,因此孟智勇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现状]
开旅社希望安稳生活
去年8月18日,赵作海随同记者来到本报编辑部。当时,想起被骗传销的经历,他数次禁不住放声痛哭,说不出话来。赵作海认为,他不蹲监狱就不会上传销的当。他曾感叹道:“这个世界跑得太快了,我比它慢了11年,脱节了。”
身陷传销的经历已经过去一年了,赵作海也不再去想那些伤心的过去。经历了11年冤狱又陷入传销漩涡后,赵作海渴望能过上平静的日子。今年4月20日,在商丘市梁园区归德路上,赵作海和李素兰开起了“赵作海旅社”, 同时该旅社还是北京市鼎弘律师事务所驻商丘赵作海办事处。
赵作海公开承诺,“绝不卖假货,烟酒饮料和超市一个价”。他希望能和李素兰过上安稳的日子,不再被外界的邪恶和欺骗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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