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团伙在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受审
新安晚报2013年3月21日讯 在传销的蛊惑下,父亲发展儿子成下线、女儿发展母亲成下线。昨天,这个多达21人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团伙,在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5月,黄某等将其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入合肥继续发展传销,将传销地点设置在合肥市经开区、滨湖新区等多处居民小区。去年8月,黄某等被抓获。
公诉人当庭指控:在两年多时间内,该传销组织规模达上千人,非法敛财上千万元。据了解,黄某等人经上线介绍加入“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以虚拟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人员购买份额,所有参加者购买第一份3800元加盟费,最多一人可出资69800元购买21个股份,发展下线,提业绩获利。
昨天,站在被告人席上的21人当中,不仅只是上下线关系,还有父子、母女等特殊关系,令旁听人员摇头叹息。
被告人马某加入传销组织后,一开始苦于不能发展下线,只好将自己的儿子小马发展成为下线。结果,儿子小马两年时间就发展了80多人,成为经理级,非法获利50万余元。另一位母亲则是被女儿拉进传销团伙的,两人在传销组织中也做了一番“业绩”。
面对法律的审判,21名被告都主动认罪。主犯黄某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一开始是被骗的,“有一段时间,我也想不干了,做正当生意,后来又被下线给逼回传销组织。”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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