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湘籍男子非法经营"六合彩" 犯非法经营罪获刑十月罚金五千
来源: 广东新闻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分享到

广东新闻网广州2013年2月26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湖南男子丰某在大朗镇租了个房子就自己捣腾开张卖“六合彩”,接受多人投注,非法经营金额5万多元,不足一月就被抓。笔者26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2年7月起,40岁出头的湖南男子丰某以东莞市大朗镇某出租房为据点,非法经营“六合彩”彩票,接受熊某、欧阳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的“六合彩”投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5万多元。同月26日14时许,警方接举报电话后,于上述房间将丰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7张。同日,丰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

 

法庭上,丰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丰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售烟花爆竹牟利 浙江四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下一篇: 《北京生活》非法期刊涉案人员等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