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重新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上一篇: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罪犯提出申诉的该如何处理 |
下一篇: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