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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监控严防“洗白”行贿罪记录
来源: 人民网-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 2013-03-28   

法制日报北京2012年12月23日讯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余万次,涉及单位95万余家、个人100余万人,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94家单位和720名个人做了处置。

 

“今年2月实现全国联网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获得了新的动力,开创了新的局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入一个规范、有序、稳定、良性的运行状态。”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

 

上半年查询量同比增加35%

 

据介绍,全国联网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量明显增大。今年上半年受理查询34万余次,比去年上半年(受理25万余次)增加约35%。

 

“这主要得益于宣传力度的加大,有关部门对于查询工作更加认可,采取配套措施,使得行贿档案查询得以广泛应用,社会查询需求增大。”宋寒松告诉记者,同时,各地检察院强化了信息收集和录入工作,行贿犯罪档案库存信息量大幅增加,进一步强化了系统信息功能。

 

另外,随着不间断的程序改造、升级和新技术运用,特别是统一运用联网查询系统平台、查询实现本地化,查询效率大幅提高,彻底解决了联网前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异地查询等带来的实际问题。

 

“整体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全国联网后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查询系统的整体功能明显增强,惩戒力度加大。”宋寒松表示,联网后,信息收集、信息查询、信息应用形成了全国一盘棋。原来只能在一个省、几个省发挥作用的信息,现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其限制准入的功能。

 

他举例说,某中型建设企业,原来在云南省被判处单位行贿罪,前几年只是在云南省受到限制,全国联网之后,在全国范围的招标都受到限制,由于这个原因,该企业(包括全国范围的子公司)总共被禁止参加投标的项目金额达20多亿元。

 

“污点”单位动起“歪脑筋”

 

“行贿档案全国联网在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到压力和挑战。”宋寒松坦诚地说。

 

由于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越来越多的招标项目,尤其是政府建设项目,都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才能过关。因此,一旦上了“行贿黑名单”,公司或个人的无形损失和代价将十分巨大。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和个人就动起了规避查询的“歪脑筋”。

 

“原来一些单位到异地开展业务,不仅规避了查询而且增大了获取中标的可能,但是联网之后,这种办法不灵了。”宋寒松介绍说,新增加的二维码防伪标志,帮了大忙,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可以很方便地通过二维码来鉴别、预防伪造查询告知函的现象。

 

尽管情况有了极大好转,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公司、企业规避查询,甚至伪造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现象。

 

“这就要求我们在宣传上、技术上采取新的措施。”宋寒松告诉记者,除了要想法设法杜绝规避查询,还必须严防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公司“洗白”犯罪记录。

 

据了解,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曾对“行贿犯罪档案”中3家犯有单位行贿罪的企业进行了跟踪。结果发现,其中有两家重新成立了新的公司,并以新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

 

“其实我们很早就已经注意到有些公司可能会采取重新注册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行贿历史。”对此,宋寒松解释说,最早对单位进行查询主要根据单位名称,现在逐渐推行单位查询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准、以单位名称为辅的方式,就是保证被查询单位的唯一性,便于进行甄别。

 

“当然,这还远远不够。”宋寒松表示,对于改头换面公司的揭露,离不开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监控。检察机关必须注重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了解企业或个人的背景信息,关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申请注册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

 

其他职务犯罪记录也将纳入

 

面对不断增长的查询需求,下一步最高检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我们将尽快制定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和管理办法,使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宋寒松透露。

 

他坦言,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推广、应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不少行业和领域还没有配套的措施和制度。因此,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将查询工作与行业监督和行业管理、征信工作对接起来,融入诚信体系建设当中。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增大科技投入,采取更多、更实的便利措施,如大力推行批量查询,让更多的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来查询,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查询成本。

 

在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并逐渐走向成熟的基础上,下一步其他类型的职务犯罪数据也将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职务犯罪档案系统。

 

宋寒松介绍说,今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检察机关将承担建立职务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着手准备,将于明年启动。

 

按照他的描述,利用这一系统,能够分析各类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研判发案趋势、提出预防对策,为年度综合报告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翔实的数据支持,为其他预防工作奠定扎实的实证基础。同时,最高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除受理中央一级国家机关、特大企业、涉外查询外,将充分运用各类职务犯罪信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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