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常见问题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抢劫信用卡但并未使用的,
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 互联网     更新时间: 2013-03-18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抢劫信用卡但并未使用的,应认定为抢劫罪。抢劫数额为信用卡本身的数额(工本费等),或者不计数额,按照情节处罚。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是否属信用卡诈骗罪?
下一篇: 冒用他人“借记卡”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